扬州市人大审议绿杨城郭三年行动计划

发布日期:2013-06-03
信息来源:扬州

  5月30日-31日,扬州市召开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并审议新一轮“绿杨城郭新扬州”三年行动计划推进情况。市政府副市长丁一汇报工作。扬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和人大常委会所有副主任、人大常委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或列席会议。
  委员们认为,新一轮“绿杨城郭新扬州”三年行动计划实施以来,全市上下高度重视,围绕目标,创新方法,突出重点,狠抓关键,各项工作有力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绿化规划、管理养护、内涵提升等方面还有许多工作要做。委员们提出了5点建议。
  一是注重宣传,形成一个共识。要采取各种有效的方式,深入宣传发动,使各级领导干部不仅树立花钱买生态意识,而且还要着力提升绿化内涵,把全市的历史文化、现代文明渗透于“绿杨城郭新扬州”的建设中,彰显扬州人文、生态、精致、宜居的城市特质。要深入开展认植纪念树、认建绿地、认养古树名木等绿色文明公益活动和“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企业”、“绿色家园”及绿化示范村等创建活动,提高全民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二是科学规划,提升绿化水平。要抓住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契机,本着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因地制宜,科学布局的原则,尽快修编完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在提升品质、拓展内涵、植绿造景、立体增绿、空中有景等方面有大的手笔,并强化规划的执行力。要科学规划好运河风光带,相关部门要深入调研,将巩固堤防、保护生态和营造赏心悦目的运河风光结合起来,整体规划,分段实施,系统规划,分步实施。要建立城市附属绿化工程规划审定、工程验收协调机制,确保附属绿化工程监管工作到位。各地要围绕三年行动计划确定的目标任务、重点工程,科学谋划推进方案,保序时、保完成。
  三是强化管护,巩固绿化成果。一要完善和创新绿化管护机制,逐步由政府主导向市场化、专业化方向转变,切实提高管护的精致化水平。二要保护好古树名木,完善古树名木挂牌管理制度,健全动态监测体系,落实救助保护措施。三要借鉴城区永久性绿地保护的做法,对市级以上公益林林地,县(市、区)确定的生态中心、大型公共绿地等制定严格的保护制度,增强刚性约束,巩固绿化成果。四要严格执行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确保全市林业用地保有量和森林面积保有量。五要依法治林,严厉打击毁林、破坏绿化、非法砍伐树木的行为,加强绿化管理和保护。
  四是创新理念,拓展绿化空间。积极探索立体绿化新模式,从公共建筑物、单位房屋、重点区域、主要道路入手,充分利用阳台、屋顶、墙体、庭院等空间,丰富绿化层次,提升绿化亮点。突出老城区绿化提档、新城区绿化精品化,全方位推进城市园林绿化。绿化工作要向农村延伸和推进,提高农村绿化美化水平,实现城乡绿化统筹推进、协调发展。
  五是立足多赢,加大扶持力度。一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推进成片造林、生态公益林建设和湿地资源保护。对京沪、宁通等公路两侧树木已进入砍伐期的问题,市、县(市、区)政府要尽快研究出台保护政策。二要鼓励多方投入。各级财政要落实专项扶持奖励资金,加大对公益林的资金投入。土地出让收益的5%用于绿化造林工程的资金,要做到每年验收、每年结算、及时拨付。按照“谁所有、谁收益、谁投入”的原则,多渠道、多形式筹集资金。三要加强科技攻关。研究适宜扬州种植的树种、花草及合理的栽植密度、时间等,扩大乡土树种、市树市花栽植范围,做到春有花、夏有荫、秋有果、冬有绿。四要加快林业产业转型发展,调整林种结构、树种结构、品种结构,因地制宜、分类发展花卉苗木、果树、森林旅游等高效林业,注重扩大附加值高的苗木和产出率高的经济林果栽培面积,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多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