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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产自销的原木原竹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所得税
发布日期:2012-04-18 17:07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的规定,以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税函〔2008850号)等有关规定,单位和个人自产自销的原木、原竹取得的收入,依法免征增值税和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