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林业局(农委):
2011年是实施全省林业“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紧紧围绕绿色江苏和生态省建设要求,积极推动造林绿化向纵深发展。为客观评价各地造林实绩,掌握其分布、结构和实际保存状况,省林业局组织开展了2011年营造林实绩综合核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核查基本情况
根据《江苏省林业局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营造林实绩综合核查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13个市共上报营造林小班34421个,总面积163.4万亩,其中成片造林104.0万亩,四旁植树折算面积58.7万亩,新建农田林网折算面积0.7万亩。根据《江苏省营造林实绩综合核查办法》,省级核查在县级自查、市级抽查的基础上,以各市上报数为依据,按照统一抽样原则,抽取江宁区等26个县(市、区)52个乡(镇)2630个小班为核查单位,核查面积12.5万亩,占上报成片造林面积的12%。同时,为掌握2010年度人工造林保存状况,在上年度省级核查结果基础上,抽取江宁区等13个县(市、区)13个乡(镇)开展人工造林保存状况检查。
二、核查结果
全省共核查2011年成片造林面积12.5万亩,核实面积12.1万亩,核实率96.4%;核实合格面积11.0万亩,合格率87.8%;核实更新造林面积2.0万亩,更新率18.3%。作业设计率94.0%,档案建立率94.0%,绘图率93.4%,自查验收率94.7%,管护抚育率90.4%,小班录入准确率82.5%。全省抽查2010年度人工造林面积2.1万亩,经核实,保存面积1.9万亩,保存率92.0%。
1.面积核实率。前5位的市为:南京市、常州市、苏州市、淮安市、无锡市。
2.合格率。前5位的市为:南京市、苏州市、淮安市、常州市、无锡市。
3.综合管理情况。前5位的市为:苏州市、常州市、徐州市、南京市、淮安市。
4.2010年造林保存率。前5位的市为:无锡市、常州市、苏州市、淮安市、镇江市。
三、营造林实绩
全省2011年合格造林面积127.7万亩,其中成片造林88.8万亩,四旁植树和新建农田林网折算38.9万亩。成片造林中,江河湖海生态防护林38.7万亩、绿色通道16.5万亩、丘陵岗地森林植被恢复11.6万亩、城郊森林11.0万亩、杨树产业基地3.2万亩、经济林基地7.8万亩。
1.合格率在90%以上造林总面积列前5位的市:扬州市15.0万亩、徐州市12.9万亩、南通市10.5万亩、宿迁市8.3万亩、泰州市7.7万亩。
2.合格率在90%以上成片造林面积列前5位的市:徐州市10.0万亩、扬州市9.3万亩、南通市7.4万亩、苏州市5.2万亩、泰州市5.1万亩。
3.合格率在90%以上成片造林面积列前10位的县(市、区):东海县3.0万亩、赣榆县2.8万亩、盐都区2.8万亩、仪征市2.6万亩、铜山区2.5万亩、宝应县2.2万亩、睢宁县2.0万亩、大丰市1.9万亩、邳州市1.9万亩、如东县1.8万亩。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总体上看,今年全省营造林质量和数量都取得了较好成绩,但少数地区仍存在管护不到位,自查不认真,基础工作不规范等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部分地方造林合格率较低。由于受先干后涝的恶劣天气、树种选择、立地条件等影响,今年个别地区造林成活率偏低,造林失败情况较为严重。射阳县合格率为60.4%、灌云县为64.0%、亭湖区为67.1%。
2.四旁植树上报数与实际情况差距较大。有些市对县级上报的四旁树数据把关不严,导致上报数据偏大。全省今年四旁树核实率为65.7%,少数县(市、区)四旁树核实率较低,其中,清浦区四旁植树核实率为27.6%、亭湖区为32.8%、淮阴区为37.1%。
3.更新造林比重偏高。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土地资源日趋紧张,用于发展林业建设的土地资源更加匮乏,全省部分人工造林地块由宜林地逐渐转向采伐迹地,导致更新造林比例不断提高。从抽查情况来看,苏北5市更新造林比例达33%,个别地方更新造林比例达到了54.8%、44.8%。
4.少数地方造林信息不规范。由于技术力量薄弱或工作不到位,部分县(市、区)没有准确将造林小班标注上地形图或造林小班基础信息录入不准确,小班中造林地类 型、栽植树种、栽植密度等基础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现象。
针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采取措施,积极整改,全面加强新造林抚育管护,提高造林保存率,巩固造林成果;同时继续创新工作机制,拓展造林空间,提升管水平,确保绿色江苏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附件:1.江苏省2011年造林实绩及2010年造林保存情况表
2.江苏省2011年造林核查综合评分表
二�一二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