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控制森林资源消耗,巩固林业建设成果,近日,姜堰市林业局根据林权制度改革后该市林木采伐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出台了《关于加强林木采伐管理工作的意见》,全面加强林木采伐管理。
一是强化作业设计管理,设立林木采伐勘测作业设计小组,由该局绿化造林科、林业中心、执法大队派员组成,负责采伐作业设计及林木更新作业设计,并负责出具作业设计书。
二是从2011年1月1日起使用统一格式的《林木采伐许可申请表》,载明申请人、采伐林木权属、面积、树种等相关信息,提高工作效率。
三是严格按照提出申请、窗口审核、作业设计、伐前公示、办理采伐证等步骤,进一步规范林木采伐许可程序。同时,明确申请采伐省级以上公益林的,必须报泰州市林业主管部门进行专家论证。
四是建立采伐迹地更新验收制度,每年对当年采伐许可证规定的面积、株数、树种、期限的更新造林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对未完成更新造林任务的镇(区)、单位,下年不再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
五是进一步明确责任,对该局驻窗口人员、各镇(区)林业部门负责人、局行政许可科、设计小组、绿化造林科、林业执法大队、局分管负责人在林木采伐许可过程中的责任进行逐一明确,确保林木采伐工作每个步骤、每个环节不出差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