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1-2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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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各处、室、站,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大丰麋鹿保护区:
2010年春节即将来临,为加强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和奢侈浪费行为,省纪委近日专门下发文件,对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提要求,特别重申八个严禁规定:①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②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工作日午间饮酒、公款旅游和高消费娱乐;③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干股、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④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⑤严禁下级党政机关和基层单位到上级机关请客送礼;⑥严禁参与赌博和各种封建迷信活动;⑦严禁利用婚丧嫁娶收敛钱财;⑧严禁酒后驾车、公车私用和私驾公车。
全局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杜绝奢侈浪费,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严格执行党纪国法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各单位要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各处室(单位)对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节日期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领导责任。
各单位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请于2010年2月23日前报局监察室。
中共江苏省林业局纪委
二�一�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