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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001354/2009-00167 主题分类:
发布单位: 江苏省林业局 发布日期: 2009-09-27
文 号: 苏林业[2009]68号 主 题 词:
摘要:
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开展2009年全省营造林实绩综合核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9-27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开展2009
全省营造林实绩综合核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林业(林牧渔业、农林)局:
    为认真贯彻全省林业工作会议精神,准确掌握各地营造林实绩,经研究,决定于10月―11月在全省开展2009年度营造林实绩综合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对象
    根据各地上报情况,按照省级核查国家重点林业工程抽查比例不低于20%,省级工程抽查比例不低于10%的要求,确定江宁区等26个县(市、区)为核查对象(核查对象详见附件)。
    二、核查内容
    1.成片造林:严格按照《江苏省营造林实绩综合核查办法》进行。对抽取的乡(镇)所有上报小班利用GPS实地绕测或结合航片勾绘核实小班面积,重点核查面积核实率、上报合格率、作业设计率、建档率、绘图率、自查验收率、管护率和抚育率等8项指标。
    2.四旁植树:对台帐统计到村的四旁树,机械抽取行政村进行核查。
    3.新建农田林网:对标注上图的新建农田林网,机械抽取乡(镇)进行核查。
    三、核查人员
    我局组织12名技术骨干,分6个组开展核查工作(分组情况详见附件)。
    四、工作要求
    1.各地要高度重视营造林实绩综合核查工作。接通知后抓紧做好抽查县营造林情况汇报(包括营造林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及经验、存在问题等),整理好小班标注图、小班卡片、农田林网和四旁植树统计台帐等基础资料。
    2.核查人员要本着“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态度,对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对抽取的小班逐块核准造林面积和成活率。
    3.各地要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做好相关工作,核查人员要廉洁自律。
各地核查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蒋婷婷
    电  话:025-86275294    13705189948
 
    附件:江苏省2009年营造林实绩综合核查人员分组情况表
 
         
                                                                             二OO九年九月二十五日
 
 
 

附件

江苏省2009年营造林实绩综合核查人员分组情况表

 

 

 

核查单位

核查市

核查县(市、区)

第一组

王国洪

程小义

蒋婷婷

无锡市
扬州市

锡山区

江阴市

仪征市

高邮市

第二组

倪建忠
 

徐州市
苏州市

新沂市

铜山县

太仓市

吴江市

第三组

徐国钰

 
岳金平

连云港市
泰州市

赣榆县

灌云县

兴化市

靖江市

第四组

 

 

李思刚
 

常州市
淮安市
宿迁市

武进区

金坛市

涟水县

盱眙县

 

 

沭阳县

 

 

泗洪县

第五组

 

 
 

南京市
南通市

江宁区

高淳县

如皋市

如东县

第六组

 

 
李丙峰

 

 

盐城市

镇江市

 

响水县

射阳县

丹阳市

 

句容市

注:核查组成员中第一人为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