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部门文件
索 引 号: 014001354/2009-00154 主题分类:
发布单位: 江苏省林业局 发布日期: 2009-08-17
文 号: 苏林业[2009]62号 主 题 词:
摘要:
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同意建立江苏里下河湿地省级生态保护示范区的批复
发布日期:2009-08-17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兴化市人民政府:


    《兴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江苏里下河生态湿地示范区的请示》(兴政发[2009]306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里下河地区是我省重要的沼泽湿地分布区,由于不合理开发利用,自然沼泽湿地受到严重破坏。为促进里下河区域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同意建立江苏里下河省级湿地生态保护示范区,示范区面积为2970公顷,包括兴化大纵湖和蜈蚣湖2623公顷、李中湿地森林215公顷、缸顾垛田千岛油菜132公顷。


    二、你市要切实加强对示范区的科学规划和引导,对大纵湖和蜈蚣湖示范区,切实加强湿地生态保护,积极恢复水生植被及滨岸湿地植被带,开展生态养殖示范,在生态保留区严禁围网养殖和拖网作业,保护水生植被资源免遭破坏;对李中湿地森林示范区,在保护好现有水杉林等群落的基础上,适当拓展湿地资源面积和功能,增加生物多样性,为以鸟类为主的野生动物提供适宜的栖息地,丰富生态旅游资源,充分发挥湿地生态、社会功能;对缸顾垛田千岛油菜示范区,合理布局,丰富品种资源,注重季节内和季节之间农作物配植结构,形成独特的里下河垛田生态农业景观,同时注重水系疏理,适当拓展垛田农业规模,形成赏、品、销一体的生态农业模式,切实提高生态农业效益。


    三、要高度重视示范区的科学建设和长远发展,切实为里下河湿地资源的保护与可持续利用发挥积极的辐射示范作用,引导里下河地区湿地生态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此复。


 


                       二��九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