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徐济高速公路项目征占用林地的请示
发布日期:2008-11-0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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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林政[2008]20号 签发人:夏春胜
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徐济高速公路
项目征占用林地的请示
国家林业局:
徐州至济宁高速公路项目工程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项目的建设为完善我省高速公路网络,构筑苏鲁间的高速公路通道,加强两省经济社会联系,促进沿线地区资源开发等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项目施工征地规划及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该项目需永久征占用林地20.0347公顷。依据《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等规定,2008年5月27日,我局组织专家对该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进行了评审,并对征用林地的面积、范围和保障措施等进行了初步审核,拟同意徐州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提出的徐济高速公路项目的占用林地申请。现将有关材料报上,请予审核。
特此请示,请示复。
联系人:张公政 ; 电话:025-86275411
二OO八年六月二十日
主题词:林地 占用 徐济高速公路△ 请示 |
江苏省林业局办公室 2008年6月20日印发 |
校对:张公政 (共印15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