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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林业局关于更新风景名胜区专家库成员的函
发布日期:2026-06-11 16:15 来源:江苏省林业局 字体:[ ]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提高风景名胜区工作的前瞻性、科学性、专业性,充分发挥专家智库智囊作用,省林业局决定重新征集风景名胜区等领域专家,更新江苏省风景名胜区专家库,参与全省各类风景名胜区立法咨询、管理督查、规划审查论证、项目评审等活动。

一、专家库更新工作

1.更新入选范围

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及行业组织等从事风景名胜区相关工作及各类专业活动的知名专家。

2.专业方向

本次专家库成员拓展主要专业方向包括风景名胜区规划(城市规划与设计风景园林方向、风景园林、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国土空间规划(区域发展与规划、城乡规划与设计、土地利用规划、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自然保护与环境生态(国家公园建设与管理、环境科学与工程、生态保护修复、湿地保护与恢复、风景保育与景观修复)、林学(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古树名木保护、风景林营造、林业生态、园林、森林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建筑学(建筑设计、古建、历史建筑保护与活化利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城乡发展历史与遗产保护规划、文化遗产、大遗址保护、文物保护)以及基础设施类(如道路桥梁、交通、水利、地质勘探等)等7大类方向。每名专家可以根据自身研究领域选择最多不超过2个专业方向。

二、入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科学素养和高度责任心,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具有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认真、诚实、廉洁履行职责。

2.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10年,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实践经验丰富并得到本单位认可。通过相关专业资格认证的应提供相关证明。

3.熟悉风景名胜区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

4.身体健康,年龄适宜(一般在65周岁以下),能够承担省内审查及野外实地考察任务等风景名胜区评审论证工作。

5.具有一定的风景名胜区规划或风景名胜区内建设项目论证评审工作经验优先。

三、更新入选程序

1.专家填写入库报名表(表格见附件),由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推荐。省林业局将按照公平公正原则,审核报名人员资格,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综合评定,择优确定拟入库人员名单,并在省林业局官网进行公示。

2.报名材料可通过两种方式提交。一是加盖本单位公章后通过信函送(寄)至江苏省林业局自然保护地管理处(南京市鼓楼区定淮门大街22号,邮编:210036)。二是本人签名、单位盖章扫描成PDF文件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jslyzrbhd@163.com。

3.专家库成员征集工作截止日期为2026年7月10日。

四、其他事宜

1.报名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应当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或者隐瞒不良记录。

2.无论是否入库,报名材料均不退还。

3.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3至5年更新一次。

4.省林业局开展的风景名胜区各类咨询和评审活动,均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参加。

联系人:省林业局自然保护地管理处 刘天舒

联系电话:025-86275599。

附件:附件-江苏省林业局风景名胜区专家库人选报名表.doc

   江苏省林业局  

  2026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