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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响水县深化“三权分置”
推动林权制度改革取得新突破
发布日期:2026-05-11 11:10 浏览次数: 字体:[ ]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改革实践,关乎国家生态安全、乡村振兴和民生福祉。

近年来,响水县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紧跟政策导向,精准发力、靶向施策,将“三权分置”作为改革的关键抓手,以系统思维、务实举措扎实推进林权制度改革走深走实。一是明确所有权,筑牢集体根基,坚守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底线,分类梳理林地权属,明确登记办理路径与材料清单,规范操作流程,严格审查要点,切实维护了林权主体的合法权益。二是稳定承包权,增强林农信心,巩固家庭承包基础,保持承包到户、均股均利政策稳定,对家庭承包林地剩余期限10年以内的,提前确认延包并合理确定延包期限,给农户吃下“定心丸”,安心从事林业生产。三是放活经营权,激活发展动能,鼓励和支持林地经营权依法流转、融资担保,流转期限5年以上林地经营权可申请不动产登记发证,有效盘活沉睡林地资源,推动林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为林业高质量发展、乡村全面振兴注入强劲动力。木本粮油、森林康养等林业产业在响水县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

为平稳有序推进林权登记工作,响水县秉持“地类定性、权属明晰”原则,对集体和国有林地进行分类梳理,明确办理路径与材料清单,规范操作流程,严格审查要点,切实保障林权主体合法权益。同时选取条件较为成熟的经营主体开展试点探索,确定响水灌江控股集团位于南河镇的苗木基地为首批试点区域,高效完成林权确权登记,并顺利发放不动产权证书,证书完整规范、信息清晰,标志着全县林权登记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为全域改革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样本。此次林权登记试点是响水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实践,不仅有效盘活林地资源,也提升了林业经营效益,下一步将延伸探索林权抵押贷款,为进一步推动生态价值转化积累经验。

撰稿:万天元

审核:刘彧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