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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发布2025年第1号总林长令
加强林业资源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发布日期:2025-09-16 08:47 浏览次数: 字体:[ ]

9月15日,泰州市发布2025 年第 1 号总林长令——《关于加强林业资源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令》,要求全市各级林长全面加强林业资源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泰州现代化建设新篇章。

一、聚焦生态保护,构建绿色屏障

一是科学开展国土绿化。锚定林木覆盖率增长目标,依托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开展 “三网四沿” 绿化,破解水网平原造林空间难题;选用珍贵树种、乡土树种推行近自然造林,深化全民义务植树,以绿美村庄建设助力乡村振兴。二是加强湿地保护修复。规范重要湿地、湿地公园占用审查,修订湿地公园规划,推进长江岸线、里下河湖泊湖荡及城乡小微湿地治理;落实省级重要湿地生态补偿机制,升级监测监控系统,稳步提升区域湿地保护率。三是健全自然保护地体系。有序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开展自然保护地规划修订(调整)、勘界立标、生态保护修复等工作,加大日常巡护和图斑督查力度,加快中央及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巡视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销号。

二、推动提质增效,促进绿色转型

一是强化森林质效提升。将“提质增效”贯穿林业工作全过程,强化造林绿化管护、补植,杜绝“重栽轻管、只栽不管”;因林施策开展森林抚育、改造、更新,优化林分结构,增加森林碳汇,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二是培育绿色富民产业。稳定林木种苗、林下经济、木本粮油等产业规模,培育林业领域新质生产力;壮大生态旅游、森林康养、自然教育等新业态,推动“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高效转化。三是严格林地保护管理。加快推进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引导项目建设集约节约使用林地。强化林地用途管制,严格林地定额使用管理制度,严格保护生态公益林,强化林木采伐管理,拓展补充林地储备资源,完善补充林地指标异地调剂机制。

三、强化监管保障,守牢安全底线

一是强化林业执法监管。各级林长制职能部门加强协作,加大对林地、林木、湿地及自然保护地的全链条监管,依法打击非法侵占林地、盗砍滥伐等涉林违法行为,公安机关要依法查处涉林刑事案件,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二是筑牢林业安全防线。严格野外火源管控,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严防森林火灾,构建森林防火重点单位智能监测预警系统,提升防灭火队伍能力,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检疫,遏制美国白蛾、杨树食叶害虫扩散,常态化开展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与加拿大一枝黄花治理,守护国土生态安全。

总林长令强调,各级林长要全面压紧压实林长制工作责任,牵头抓好任务分解与落地落实,确保各项举措切实见效,推动全市林业资源保护发展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