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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苏省林业局党组关于巡视整改
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5-05-20 14:39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4531日至728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省林业局党组开展巡视。921日,省委巡视组向省林业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局党组坚决落实巡视工作要求,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扎实推进巡视整改工作。

(一)强化政治担当,提高站位抓整改。局党组坚决将整改工作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推动整改落实。在集中整改期内,局党组先后7次召开会议,研究细化整改方案,听取巡视整改进展情况,部署推进工作,并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问题原因,切实增强巡视整改的政治责任。

(二)强化责任落实,压紧压实巡视整改责任链条。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组建工作专班,内设5个工作组,具体负责巡视整改落实工作,对照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研究制定140条具体整改措施。局党组每月至少听取一次巡视整改情况汇报,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各牵头处室自觉对标对表,细化整改措施,认真落实整改,形成抓好整改的工作合力。

(三)强化统筹推进,推动整改取得实效。局党组以省委巡视整改为契机,对全局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将整改过程变为强化自身建设和完善内部管理的过程,加快推进全省林业高质量发展。坚持系统思维,把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行风建设等有机结合、一体推进。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在立行立改的同时,又着眼常态长效,统筹解决制约林业发展有关问题,出台《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江苏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等地方法规,制定完善10多项制度措施。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局党组对巡视整改工作督促检查不紧”问题的整改

一是坚决扛牢巡视整改政治责任。局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以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为导向,认真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逐条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扛牢巡视整改工作的政治责任。二是细化巡视整改工作方案。局党组认真研究,制定巡视整改工作方案,全面梳理持续整改的重点难点问题,将反馈问题细化分解成49个问题清单140条具体整改措施,紧压实整改责任,加强整改进展督促。三是强化跟踪调度。每月至少研究一次巡视整改工作,目前已召开7次党组会研究巡视整改,各整改任务承担(牵头)处室(单位)每月及时向局巡视整改办公室报送整改进展情况,局党组认真研究分析并扎实推进巡视整改工作。

(二)关于“‘一把手’牵头负责的2个整改措施落实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及时将人员混岗问题清理到位。局党组(扩大)会认真传达学习清理借调人员的相关要求,将人员混岗问题清理规范到位,借用人员全部返岗;同时,修订印发《省林业局借调人员管理办法》,严格规范借调人员有关管理事项。二是严格规范个人事项报告制度。组织全体填报人员进行专题集中学习与相关政策解读辅导,并明确纪律要求。已按规定完成2023年度填报情况抽查核实及认定,查核情况良好,并上报省委组织部。2月底前已完成2024年度集中填报工作。

(三)关于“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是增强政治思想意识。局党组会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定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的信心决心。二是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班子成员认真履行抓党建工作职责,推动分管处室(单位)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对各党支部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开展督导、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列席指导,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生活制度执行检查。三是切实加强林业资源保护。2024年9月,在全省首次开展湿地生态保护补偿,成为率先开展此项工作的省份之一。统筹开展森林、湿地、自然保护地执法工作,制定《江苏省林业执法工作方案》,初步建立省级执法监管平台,统一开展卫片提取、图斑判读工作。经省政府同意,发布《关于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等禁猎事项的通告》。牵头组织开展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贸易联席会议,协同有关方面加大对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打击力度。

(四)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跟进整改监督工作和专题研究整改问题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一是紧紧围绕“国之大者”开展政治监督。原原本本学习《习近平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论述摘编》,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围绕深入推进林长制等林业中心工作开展监督,推动党中央和省委关于林业工作部署落实落细落地。持续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强力纠治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二是强化巡视整改日常监督。贯彻落实第五轮巡视集中反馈会有关要求,督促局党组对照巡视整改清单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认真处置巡视移交问题线索。5次审核局党组整改方案,并及时提出建议意见。对第三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和贯彻落实情况审计报告反映问题整改等开展专项监督。

(五)关于“自然保护地保护管理短板仍较突出”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自然保护区立法研究。《江苏省自然保护地发展规划》已完成局内部和13个设区市意见征求工作。开展江苏省自然保护区优化管理路径研究调研。出台《江苏省省级自然公园管理办法(试行)》,下发《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做好自然公园规划工作的通知》,部署全省自然公园规划编制工作。二是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管。通过明察暗访、“双随机一公开”、双月调度、现场检查等形式,着力加强自然保护地巡查力度。完成2024年度两期自然保护地疑似问题图斑推送,省市县联动开展问题调查审核及问题整改工作。三是推进问题图斑整改。持续推进中央、省环保督察及长江经济带通报涉及自然保护地问题整改。部署推进各类督察反馈问题及疑似问题图斑核查整改,及时组织完成整改问题的验收,积极开展“回头看”,质效并举推动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六)关于“湿地保护修复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推进湿地名录及分级管理。向国家林草局申报建湖九龙口国际重要湿地、洪泽湖国家重要湿地,开展年度省级重要湿地动态监测。指导南京市、苏州市等地修订地方湿地保护条例。指导各地依法管理一般湿地。二是开展重要湿地生态补偿。会同省财政厅印发《江苏省省级重要湿地生态保护补偿实施方案(试行)》,2024年度,对全省超560万亩省级重要湿地安排补偿资金7462万元。三是加强湿地监测监控能力建设。编制省级重要湿地监测监控方案,指导地方利用重要湿地生态保护补偿等不同渠道资金,科学布局全省监测监控设施,提升监测监控能力。四是抓好相关污染问题整治。摸清盐城珍禽保护区各类种植和养殖面积,对现存合法合规水产、畜禽养殖及农业种植区域,认真开展尾水达标排放方案、生物多样性报告、环评等审批手续,并正在持续督促推进施工,抓好污染治理。

(七)关于“统筹林业执法体制机制建设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执法统筹机制。印发《关于统筹全省林业执法工作的通知》,统一林业执法监督平台,统一卫片推送与报送的频率,完善图斑下发、核实、处罚、整改、验收工作程序和工作标准。按照厅局融合要求,扎实推进执法融合相关工作。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暨‘三项制度’专项检查”活动完成2024年林业法治培训,林业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开展了3次普法基层行。二是组织开展森林督查回头看组织各地对2020以来国家森林督查图斑开展回头看,涉及图斑1283。对新增疑似违法案件立案调查。针对复查后立案查处率仍较低的县市、区)全部案件开展抽检,并纳入日常执法,持续跟进,闭环处置。三是推进涉林行刑衔接案件查处。组织《江苏省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培训解读。指导开展逐案审核,跟进案件查办情况。四是制定全省2025年林业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方案。根据省司法厅2025年全省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方案,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我局林业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方案。

(八)关于“林业资源监管不严问题屡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一是督促相关问题整改销号。督导连云港市和灌云县完成整改,目前大伊山防火瞭望塔已专用于森林防火。督导徐州市和苏州市分别完成涉及森林公园和林地的相关问题整改,督导盱眙县加快逐案查处进度。二是“举一反三”排查问题。组织对近5年期间省、市、县三级审批的包括防火瞭望塔在内的所有林业直服设施使用林地项目开展专项核查,对个别地方存在批建用途与实际用途不符情况,及时完成整改。三是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结合巡视指出的个别地区存在以“林业直服设施”为名获取审批使用林地从事与林业生产经营服务无关的活动等问题,专门印发通知,进一步规范林业直服设施使用林地行为,加强直服设施使用林地事前、事中、事后监管。

(九)关于“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一是及时发布禁猎公告。2025年1月,经省政府同意,发布《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等禁猎事项的通告》,划定全省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规定禁猎期以及禁用猎捕工具和方法。二是开展专项执法。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清风行动”“网盾行动”等执法行动,开展沪苏浙交界地区“清网行动”,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违法行为。2024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30745人次,监督检查各类场所21369处,查办案件462起,查处违法犯罪人员578人,处以罚款和罚金154.85万元。牵头召开2024年江苏省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联席会议,持续加强对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的打击。

(十)关于“林业产业经济规模优势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林业产业政策支撑。将发展绿色富民产业纳入我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省两办名义出台文件。举办全省深化集体林改培训班,指导各县(市、区)充分利用产业支持政策发展林业特色产业,提高林业总产值。二是强化林业产业资金引导。商请省财政厅加大林业科技产业投入,引导扶持涉林企业发展培育支柱产业。三是强化项目支持。开展2024-2025年林业科技创新与推广项目申报,全省下达林下经济和木本油料类项目6个,储备入库林下经济和木本油料类项目5个,强化林下经济等特色林业产业类项目科技支撑。四是做好宣传推介和学习调研。组织企业参展第17届中国义乌国际森林博览会及第四届中国新疆特色林果产品森博会,组织科研单位、林业机械装备企业参展第二届世界林产品及木制品展,赴浙江等地调研林业产业发展的经验做法。五是实施林业生态旅游能力提升项目。补助500万元用于10个生态旅游目的地开展科研监测、生态修复、科普宣教、活动推介等工作。开展“绿美江苏”生态旅游系列推介活动,发布全省森林体验等6大类型236项生态旅游活动。制定《森林步道建设规范》地方标准,提升20条森林步道建设质效,里程126.77公里。开设江苏林业网生态旅游宣传专栏,发布专栏宣传信息80条。组织参加长三角三省一市生态旅游宣传活动,学习浙江、安徽、上海等地经验做法,筹备2025年在我省举办联合宣传活动。

(十一)关于“科技成果产出、推广与转化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

一是着力提升林业机械化水平。强化项目支撑,将“现代林业机械装备(智能装置)研制与试验熟化”等列入林业科技创新与推广项目主要支持方向,2项技术成果纳入储备入库项目,促进林业产业延链补链强链。开展森林防火机械装备实地观摩交流,促进我省森林防火实际需求与林业机械装备生产企业信息沟通。二是提升成果转化能力。修订《江苏省林业科学研究院科研管理办法(试行)》,举办柳树大讲堂活动,邀请专家进行基金项目申请书写作与申请注意事项授课。贯彻落实省科技厅四技服务政策,聚焦地方需求,利用科研、人才、平台等资源和优势,加大科研成果转化力度。三是开展宣传推广。在江苏林草科技产业公众号上发布科技兴林云课堂,在植树节广场宣传活动上开展科普讲堂,宣传杨树、柳树飞絮治理技术科普知识。发布《榉树等珍贵彩色树种培育技术》等科技兴林云课堂8期。组织编印《江苏林业新品种图册》。

(十二)关于“林业科技创新重点不突出”问题的整改

一是优化林业科技创新重点。2024年将有害生物防治、耐盐树种培育、省级林业长期科研基地项目列入省林业科技创新与推广项目主要支持方向,组织立项3个,2项纳入储备库。2025年新组织病虫害防治中央科技项目立项1个、聚焦中央集体林改部署立项中央科技项目5个。二是增加有关项目储备。面向6个部级科技平台,储备“扬州典型城市森林碳汇监测技术示范与推广”“柳编专用型柳树新品种选育”2个项目。立项技术示范与推广项目4个,储备6个科技创新与推广项目。三是建立森林碳储量动态监测体系。建立全省到县级的森林碳储量动态监测体系,布设106096个监测样地,结合全省林草湿荒普查工作,初步测算全省到县级的森林碳储量。

(十三)关于“林业信息化建设滞后”问题的整改

一是建成启用“智慧林业”信息化平台。2024年10月智慧林业平台试运行,11月完成省级林长制管理子系统、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林业科技综合管理信息子系统的试运行问题优化,12月完成林业一张图系统功能完善与优化及等保、软测工作,2025年1月智慧林业平台正式运行。二是汇聚系统核心业务数据并推动多平台融合。除3个景区门户网站不需要数据汇聚外,其它26个系统的数据已全部汇聚到智慧林业数据底座。智慧林业平台实现行政审批系统与省政务办业务平台深度融合,开设江苏省林业局政务服务旗舰店,与江苏自然资源厅用地用林审批对接,目前正在与国家林草感知平台数据贯通。三是实现数据标准化。通过智慧林业数据底座,已实现全省林地、自然保护地及湿地共约1100万图斑数据的标准化,并发布了标准的数据空间图层服务。从2025年起,已统一管理林地、自然保护地、湿地三类监测工作。

(十四)关于“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形势依然严峻”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互花米草除治质量监管。完成2023年不合格斑块及复发区域整改和2024年互花米草除治。持续对互花米草治理区监测评估,加强指导各地除治和管护工作,协同省级技术支撑单位赴一线指导除治和管护工作编制和发布《江苏省互花米草除治生态修复指南》《江苏省互花米草治理区生态评估导则(试行)》《江苏互花米草治理研究与实践》。制作《打赢互花米草治理攻坚战 维护滨海湿地生态安全》宣传片。召开互花米草治理现场交流会,会商根治性除治办法。二是持续推进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连续四年实现松材线虫病发生面积、病死松树数量、疫情小班数量三下降,成功拔除了5个县级疫区、12个乡镇级疫点。发布6期美国白蛾虫情工作简报,2024年全省美国白蛾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作业面积513.84万亩次。三是加强区域联防联控。推动宁镇扬建立联防机制,认真贯彻《重大林业有害生物联防联控框架协议》。相继召开苏嘉青美国白蛾联防联控工作会议和沪苏浙皖闽赣五省一市林业有害生物联防联治会议,携手共筑林业安全屏障。四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支持5市建设市级中心库,7县(区)建设县级基本库。积极申报2025年中央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能力提升项目。持续推进全省智能监测网络建设,推动应急药剂药械储备库和智能监测点建设进度。五是夯实法治基础。2024121日,《江苏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颁布实施,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培训,并制作《条例》一张图解、专题动画宣传视频,在江苏林业网等媒体上进行宣传。

(十五)关于“麋鹿种群生活环境承载力严重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降低大丰麋鹿种群密度。省大丰麋鹿保护区已向宁夏青铜峡库区湿地自然保护区输送麋鹿52头、天津七里海湿地输送麋鹿58头、内蒙古乌梁素海湿地保护区输送麋鹿30头。将麋鹿从一区分别向二区、三区转移83头、698头。制定《半散养麋鹿巡护方案》,围网内麋鹿数量控制在1200头。二是实施麋鹿栖息地修复。二区完成湿地修复2000亩,一区将计划恢复面积1500亩。三是开展麋鹿遗传基因研究。启动实施《应用微卫星分子标记技术设计大丰麋鹿与北京麋鹿的基因交流研究》,已完成样品采集工作。与扬州大学合作开展3次疫病筛查,与盐城市兽医站合作开展1次疫病筛查。已编制完成《疫病防控应急预案》。四是加强野生麋鹿巡护监测。制定《半散养麋鹿巡护方案》,2024年及时发现救助受困麋鹿419起、共计851头,开展普法宣传活动6次。今年以来,救助野外麋鹿19起,涉及麋鹿72头,出动人员77人次,开展普法宣传1次。

(十六)关于“森林防火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一是压实压紧“四方责任”。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和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全面开展“保安全、护稳定”重大事故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森林火灾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林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等。森林防火底板逐步夯实,森林火灾发生次数、受害森林面积稳定控制在历史低位,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内,连续23年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二是积极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在新华日报、中国绿色时报、现代快报、交汇点等新闻媒体头版头条宣传第1号总林长令精神。联合省委省级机关工委、省总工会举办全省第15届林业系统森林防火技能竞赛,召开全省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组织开展全省“森林防火宣传月”等活动。三是加快推进智能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全面推进智能监测预警、无线通信保障等各项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全省重点森林分布区森林防火智能监测预警网络覆盖率达96.8%。强化与气象部门合作,及时利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发布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四是深化与消防等部门的协同。会同省消防救援总队,建立119与12119协同联动机制,确保森林火警信息的快速传递和森林火灾的科学处置。

(十七)关于“督促指导落实林长制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建立省林长制工作监测评价机制。根据中央、省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有关要求,对照国家林长制考核体系,在省级“智慧林业”平台框架内,建立省林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及工作自评价机制。二是持续推深做实林长制。将年度国家林长制考核各项指标和实施运行情况纳入省林长制管理信息系统自评内容,按季跟踪调度市、县(市、区)林长制年度目标任务落实进展,年末综合考量各地季度调度及日常掌握情况,推荐苏州市等2市3县作为表扬单位,推荐苏州市、镇江市丹徒区参加国家林长制激励市县评选,激励推动各级地方政府抓好林长制各项工作。三是抓好省林长制督查情况落实。及时向无锡、南通、连云港市党委政府反馈林长制落实情况,督促地方制定整改措施,3市均报送了整改方案,并分别于2024年9-10月和2025年2月报送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有力推动林长制工作质效提升。

(十八)关于“国有林场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关于国有林场改革:一是强化国有林场管理。通过督查省林长制落实情况,督促指导相关市、县(市、区)有关部门加大对国有林场的支持保障力度。二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对国有林场森林防火、森林可持续经营等项目资金的支持,已争取2024年中央预算内森林防火专项资金7264万元,支持连云港市、盱眙县在国有林场新建森林防火道路。三是推进国有林场试点建设。积极稳妥推进国有林场试点建设,印发《关于做好国有林场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和《江苏省国有林场试点建设工作方案》,多次赴林场实地调研指导。4个试点林场稳步推进种苗基地建设等各项任务,取得明显成效。

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一是加强改革政策解读。将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推进森林可持续经营等政策纳入我省深化集体林改实施方案。举办全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培训班,解读林改政策。制定印发《江苏省集体林权流转管理实施细则》并通过公众号等平台进行解读。二是指导集体林地落地上图工作。根据省级下达的各地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林地保有量指标,指导各地完成集体林地落地上图工作。

(十九)关于“对省级公益林日常监管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优化省级公益林布局。印发省级公益林优化落界工作方案、技术指南和成果验收技术标准。指导各地以国土“三调”成果中林地数据为基础,结合原省级公益林布局,完善省级公益林优化落界成果并上报,形成全省省级公益林优化成果数据库和成果报告,已经省政府同意后予以公告。二是开展公益林补偿资金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对徐州市等9个地方省级公益林生态补偿资金进行专项检查,推动落实公益林生态补偿,目前宿迁、盐城资金支出进度均超过90%,徐州、淮安林业局正在督促项目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积极协调财政加快专项资金支付工作。同时,举办林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培训班,在2025年项目资金申报指南中,对预算执行进度提出明确要求,资金执行慢的,分别采取减少或取消资金安排额度。三是核实省级公益林不实问题。对确实违法占用或采伐省级公益林的,依法依规进行查处整改。严格遵循省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和优化落界技术规程,从严从实完成新一轮省级公益林优化落界。

(二十)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2024年7月,局党组专门成立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明确了局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和办公室主要职责,全面加强和改进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二是制定工作方案。局党组制定印发《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办法》和年度责任制清单,研究制定《江苏省林业局新闻宣传工作制度》《江苏林业信息工作考核办法》等,不断健全信息发布审核和保密审查机制,提升网络舆论引导水平。三是加强舆情应对制定《江苏省林业局舆情应对处置工作方案》,与省移动公司合作,开展全省林业相关舆情监测工作,提升舆情处置与管控能力。指导苏北地区村庄绿化工作中本土植物缺失、昆山市陆家镇发生跨省倾倒固废物事件等舆情应对处置工作。

(二十一)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定年度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压紧压实各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召开2025年全面从严治党暨作风建设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全体局领导、局机关和事业单位全体干部职工,林科院和宁外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共100余人参加会议二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近年来从省纪委调阅的数据,认真分析全省林业系统违纪违法案件,在全面从严治党会议上进行通报。组织开展支部书记述职述廉评议,强化权力事项廉洁风险防控意识。制定出台《江苏省林业局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林业干部职工及其亲属参与(从事)第三方服务机构有关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等多项制度规定三是持续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多次组织集体观看警示教育片,及时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重点节假日前编发廉政短信,强化八小时外廉洁提醒,积极打造省林业局守律护绿廉政文化品牌,扎实推进清廉林业建设。四是强化内部管理。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针对通报问题深刻反思、深入剖析,举一反三、严格规范,同时加强长效管理,制定印发补充负面清单,落细落实精文减会、督查检查考核等要求。已督促违规领取专家评审费的相关人员将费用退回指定账户,并制定出台了《省林业局干部参加评审活动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管理。

(二十二)关于“履行监督责任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

驻厅纪检监察组强化监督职责:一是持续深化与局党组的工作协同。督促局党组有序推进巡视整改落实情况、定期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通报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纪检组负责人在省林业局全面从严治党暨作风建设工作会议上,对党风廉政建设提出工作要求。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通报全省林业系统典型案例,派员列席党组会、专题会等,就三重一大事项提出建议意见。聚焦关键时点、重要节点,督促落实政治责任、领导责任、工作责任二是强化关键少数监督管理。加强一把手关键少数教育管理监督,做实做细对班子成员和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谈心谈话,推动知责明责、履职尽责;采取新任职新提拔干部集体谈话、重点岗位一对一谈话,分层分类实现处级以上干部谈话全覆盖。建立季度重点监督工作台账,及时更新监督工作重点事项。明确专人作为联络人,加强日常联系和督促检查。协助局党组开展新一届常规巡察工作,释放派驻+巡察的叠加效应。赴林科院、泗洪洪泽湖湿地管理处、省太湖办等直属事业单位开展实地调研三是推动持续深化党纪学习教育。进一步加强一把手、年轻干部、新提拔干部、关键岗位干部等重点群体的纪法培训、廉政提醒。与局机关纪委开展经常性交流和工作互动,健全沟通协作机制,强化局机关纪委人员履职意识,做好专兼职纪检干部学习教育、专题培训。推动局党组持续对照廉政风险防控清单,进行动态排查监督。  

局机关纪委认真履职尽责:一是强化日常监督和谈话提醒。结合重要业务工作、专家抽取工作安排,与相关业务人员开展交流谈话。印发《省林业局“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工作提示》,推动各处室(单位)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春节前党风廉政和安全生产专项督导工作。二是强化嵌入式监督。在局行政审批系统中增加机关纪委电子监察功能模块,采用电脑随机方式抽取涉林项目评审专家,参加项目评审和下属单位科级干部竞聘监督等工作,强化嵌入式监督质效。三是强化内部巡察监督。研究制定局巡察工作方案,启动第一轮巡察,两个巡察组分别完成对省太湖办和监测中心巡察工作,专门安排财务管理人员对被巡察单位财务管理和政府采购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

(二十三)关于“林业专项资金廉政风险防控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资金项目跟踪调度。对省级单位50万元以上的项目,督促实施单位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并及时开展项目验收。组织开展林业专项资金清理工作,对2020—2024年林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实施方案编制、执行进度、项目验收等工作进行督促推进。对未完成项目建设内容的项目每年开展现场核查,查找原因,制定措施,加快项目执行进度。二是规范履行项目程序。全面梳理互花米草治理省级项目及资金使用情况,规范履行项目合同,进一步规范招投标管理,严格招标流程,确保招标工作规范合规。依法履行项目合作协议,确保互花米草项目依法依规实施。积极配合驻厅纪检监察组做好高校研究团队及控股公司承接互花米草治理有关情况报告及其说明。三是强化资金使用管理。认真开展项目监督管理和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强化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持续开展局内部审计监督,配合省财政厅开展部门预算管理情况检查。对执行林业专项资金进度慢的徐州等9个市、县(市、区),开展绩效评价现场检查,督促地方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进度。四是加强项目分级管理。督促有关市县林业主管部门加强项目管理,按照林业科技创新与推广项目分级归口管理规定,及时组织到期项目验收,报送备案项目验收证书。指导市、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按照省财政厅“集中财力办大事”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新要求做好项目谋划储备,引导辖区有关国有林场(圃)、涉林经营主体等与省直涉林科研单位联合开展项目申报实施,推进产学研联合。五是及时组织项目验收。督促市、县超期项目完成验收,对省直单位申请延期实施的到期项目组织专家组完成验收。六是建立资金长效管理机制。研究修订《江苏省林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制订2025年项目资金的申报指南,对预算执行进度慢的,分别采取减少或取消资金安排额度。

(二十四)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缺少长远规划和通盘考虑”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干部队伍统筹谋划。局党组认真研究全局编制、职数和干部实际配备等情况,统筹谋划全局干部队伍建设,制定《江苏省林业局干部队伍建设规划(2024-2028)》及2025年度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要点,统筹谋划干部队伍建设。2024年公开招考1名参公人员、招聘7名事业单位人员,2025年计划公开招考1名参公人员、招聘4名事业单位人员。及时选配处级领导岗位干部,选优配强机关处室和直属单位班子,并加大干部交流调整力度,结合任职年限和岗位需要定期进行干部轮岗交流。2025年1月,完成局机关4名副处职干部选拔任用、6名处级干部职级晋升和5名处级干部轮岗交流(转任)工作。目前,局机关所有处室和直属单位均配有副处职干部,班子力量得到加强。二是进一步理顺两局属事业单位干部管理体制。已与盐城市委及市委组织部沟通协商,目前盐城珍禽保护区和大丰麋鹿保护区班子成员已实现由局党组与盐城市委共同推荐、共同考察,由局党组发文任免。三是清理规范人员混岗问题。严格落实省委及省委组织部有关规定要求,借用同志全部返岗,人员混岗情况清理规范到位。制定出台《省林业局借调人员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推动形成长效机制。

(二十五)关于“专业人才引进培养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是提升干部队伍素质。充分利用编制资源,局机关编制有空缺时结合干部轮岗交流、转任等工作,重点考虑引进有林业专业背景的干部。2024年,经公务员招考,录用1名城乡规划学专业的干部,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招录7名林业专业背景的年轻干部。2025年1月,2名有林业专业背景的处级干部从局属参公单位转任到局机关。进一步加强干部业务培训,完成规划管理、自然保护地管理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升干部队伍的专业素质和履职能力。二是提升人才岗位匹配度。积极改进目前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以笔试、面试为主的考核方式,针对部分要求较高的科研岗位结合“科研能力测试”的方式,增强引进专业人才的科学性精准性。三是制定“20条”配套措施。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激励全局干部在推进林业高质量发展中担当作为的若干措施》。

(二十六)关于“基层林业监管力量薄弱”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省级政策支持。在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江苏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林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中,明确“依法明确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职责,统筹使用编制资源,适当增加专业技术岗位。集体林业大县要切实加强林业工作力量,乡镇政府要明确相关机构承担林业工作,强化乡镇林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加强经费保障和人员培训。”二是加强基层林业人员专业技能提升。开展全省乡镇林业站分类建设调研,持续开展乡镇林业站站长能力培养工作,2024年全省共有169名基层林业站站长和业务骨干参加了培训和测试。切实做好“一站一员一窗口”宣传选树活动宣传。三是强化基层林业执法技术力量。按计划完成2024年林业法治工作培训,同年7月完成林业行政执法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持续收集掌握基层执法力量建设情况,分析林业执法力量弱化风险,研究解决办法。

(二十七)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制定年度“党建”三级责任清单,明确工作要求。推动各支部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做到十个必谈,累计谈心谈话196人次。及时全面准确掌握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做到十个清楚,并加强党员管理教育,正确引导和规范党员的网络空间言行,截至目前,党员干部在思想及网络空间未发现不良问题。严格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做好党员发展工作,1月份,研究通过1名预备党员按期转为正式党员。二是创新打造林业特色党建品牌。组织开展一支部一品牌建设活动,逐步打造形成具有林业特色的“1+15”党建品牌体系建成4四强党支部,新创成1服务高质量发展先锋行动队1个被列为2024–2025年度重点培育党支部三是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推进全局各基层党组织党建与业务紧密融合,《为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提供绿色动能》优秀案例被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汇编宣传。举办2024绿美江苏·生态旅游系列推介活动,推介发布森林体验等6大类型236项生态旅游活动,在省林业局官方网站和江苏绿化杂志发布宣传信息80条,完成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20条森林步道和314个绿美村庄建设。四是加强党建文化阵地建设。在局办公大楼内建成以党员之家、党建文化走廊、职工之家等一体化文化阵地,强化党建和廉政文化建设。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全局上下全力落实巡视整改任务,经过6个月的集中整改,取得了明显成效。下一阶段,局党组将以“钉钉子”精神深入抓好后续整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持续强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深化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切实把党的创新理论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扛稳扛牢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坚持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以更高的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强化目标意识、责任意识、效率意识,推动省委巡视反馈问题真改、实改、彻底改。

(二)构建长效机制,确保整改措施常态长效。继续严把“责任关”,坚持当下改、长久改、彻底改,持续推进整改落实。紧盯巡视反馈问题,扭住整改不放松,对已经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切实防止问题反弹,巩固整改成果;对已取得明显成效的问题,坚持目标不变,多措并举,确保按照时序进度有力推进;对需要长期坚持的问题,常抓不懈,抓好长效制度措施落实工作。

(三)用好整改成果,推动全省林业事业更上新台阶。坚持把巡视整改与学习贯彻党中央新的决策部署结合起来,把整改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围绕“三绿”并举、“四库”联动,聚焦制约江苏林业事业发展的突出瓶颈问题,在抓好今年各项工作的基础上,认真谋划林业“十五五”工作,持续推深做实林长制,统筹推进森林、湿地、自然保护地、野生动植物等林业资源保护管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成造林绿化等重点任务,真正把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过程转化为加快改革创新、改进工作作风、促进工作发展的过程,推动全省林业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25-86275227。邮政信箱:南京市定淮门大街22号江苏林业大厦机关党委,邮政编码:210036;电子信箱:slyjxcb@163.com。

中共江苏省林业局党组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