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苏州市发布今年第1号总林长令——《关于加强全市鸟类保护的令》,旨在充分发挥各级林长作用,全面加强全市鸟类保护,严厉打击非法捕猎贩卖鸟类等违法行为,合力筑牢鸟类保护防线。
总林长令要求,紧盯非法捕猎贩卖、运输寄递、利用消费全链条,以鸟类集中分布区、候鸟迁徙停歇区、鸟类交易活跃场所为重点区域,坚决摧毁一批违法犯罪团伙,公开通报一批典型案例,形成强力震慑,全面清理非法捕猎贩卖鸟类乱象。
总林长令提出,要依法从严整治非法捕猎行为,全面排查并拆除捕鸟网等非法猎捕工具;要严厉打击非法贩卖鸟类行为,重点排查花鸟市场等场所;要加强电商平台、社交软件等渠道监测,依规清理非法交易鸟类及禁用捕猎工具的相关信息;要拓宽投诉举报渠道,严查销售、运输、寄递等各环节违法犯罪行为;要规范鸟类市场经营秩序,严防非法捕猎、违规人工繁育的鸟类流入市场;要规范运输寄递管理,严禁承运、收寄无合法来源凭据的鸟类。
总林长令强调,各级林长是辖区内鸟类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积极应对当前鸟类保护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将鸟类保护作为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林长制督查体系,加强组织领导与统筹协调,确保各项举措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