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公益林是以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为主体功能的森林、林木和林地,是重要的生态屏障。今年2月,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批复,镇江市现有省级以上公益林面积27.6442万亩,其中国家级公益林0.6816万亩、省级公益林26.9626万亩。
为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生态公益林条例》,进一步规范省级以上公益林的保护和监管,部署开展省级以上公益林登记造册,确认林地和林木的所有权、使用权,签订两级管护协议,配备护林员,设立标志牌等工作。
近日,镇江市各市、区局已全面完成生态公益林公示牌设立和安装工作。此次设立的公示牌均在公益林周边明显位置,统一标准和规范,标注了小地名、面积、四至范围图、护林员姓名、管护责任单位名称、举报电话,并明确列出严禁砍柴、采脂和狩猎,挖砂、取土和开山采石等6项禁止行为。
下一步,镇江市将持续加强省级以上公益林的保护与监管,鼓励公众参与公益林的保护工作,推动生态公益林保护管理工作常态长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