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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001354/2024-00007 主题分类:
发布单位: 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02-22
文 号: 苏林发〔2024〕3号 主 题 词:
摘要:
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江苏省林业局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2-22 15:18 浏览次数: 字体:[ ]

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江苏省林业局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设区市林业局,局各处室(单位):

现将《江苏省林业局2024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江苏省林业局      

                           2024年1月31日   


江苏省林业局2024年工作要点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全省林业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林业工作、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林草局部署要求,充分发挥森林“四库”作用,推深做实林长制,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扩大林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完成造林绿化20万亩、森林抚育30万亩,建设绿美村庄310个、森林步道20条,实现林木覆盖率稳中有升,湿地保护率达48%,自然保护地体系更加健全,生物多样性更加丰富,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下,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1.68%以下,互花米草治理总任务基本完成,为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走在前做示范作出新贡献。

一、科学开展国土绿化

持续推进沿海、沿大运河、沿江、沿淮河和黄河故道生态廊道建设,积极在盐碱地、荒山荒地、荒滩等挖掘造林空间,大力营建高效农田防护林网,确保全省森林面积稳中有增。着力提升森林质量,加强中幼龄林抚育、低效林改造和退化林修复,推进森林可持续经营。深入开展义务植树,推进“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基地建设。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建设,高标准实施绿美村庄211提升工程。开展新一轮古树名木普查,打造我省古树名木保护复壮特色品牌。稳步高质推进第五届中国绿化博览会“江苏园”建设。聚焦提升良种使用率,优化种苗生产布局,推动国有林场、林木种苗融合发展,实施林木良种推广后补助,加强种苗溯源体系建设。

二、推深做实林长制

健全责任体系,出台省级林长制年度工作要点,明确各级林长和部门履职责任与目标任务。加强过程管理,跟踪履职动态,及时预警督促,形成工作闭环。强化督查评价,推动健全上下衔接的多级督评体系。常态化开展省级督查,推动国家林长制督查、省级林长制督查问题整改。完善工作制度,探索优化省级林长会议制度,优化成员单位会议会商、信息共享机制,推动“林长+警长”协作机制落地、省际毗邻地区林长制协作见实见效。

三、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按照“1+N+X”的工作体系,积极稳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支持并发动各地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开展先行先试。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摸清全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现状、存在问题、基层意愿。研究起草符合我省实际的省级实施方案,提请省政府召开全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会议。积极争取发改、财政、农业农村、金融监管等部门支持,形成推动我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强大合力。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效评价结果纳入林长制督查激励范围,压实各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

四、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

推进林地保有量指标落地上图,形成规划基期年林地管理“一张图”,加快推动新一轮省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开展省级以上公益林优化工作,探索创新公益林管理新模式。深化林地林木审批“放管服”改革,依法依规将部分行政许可事项委托下放至设区市林业主管部门,强化林业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强化林地用途管制,优先保障省级以上重大项目,建立全省补充林地储备库与林地指标异地交易机制。压茬推进森林督查,用好综合手段狠抓问题查处整改销号。联合省自然资源厅统筹开展全省森林草地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协同做好国土年度变更与年度林草湿调查联动衔接工作。运用新技术手段,建立全省森林资源动态监测技术体系,实现省、市、县三级年度出数。

五、全面加强湿地保护修复

落实全省湿地保护规划要求,统筹推进长江沿江、太湖流域、淮河流域、滨海等湿地区以及大运河湿地带建设,积极推进小微(乡村)湿地保护修复。深入宣传贯彻新修订的《省湿地保护条例》,加强湿地名录保护管理,健全完善湿地分级保护体系,强化省级重要湿地保护监管。持续推进互花米草治理,总结除治技术、模式经验,加强已除治地区管护和生态修复,办好全国互花米草治理现场推进会。

六、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管

推动整合优化方案尽早落地实施,稳妥处置矛盾冲突和历史遗留问题。加快推动全省自然保护地发展规划编制,提前谋划部署整合优化后各自然保护地规划编制。积极做好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详规审核审批承接工作。强化自然保护地管理,各地要加快落实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和人员配置,理清职责边界,推动建立自然保护地和社区协管机制。研究制定《省级自然公园管理办法》,细化落实《国家级自然公园管理办法》,严格审查并规范涉自然保护地项目建设。加大自然保护地监管力度,强化自然保护地管理信息系统成果应用,持续推进中央、省环保督察和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的涉林问题整改销号。

七、持续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

强化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推动麋鹿种群健康发展、丹顶鹤种群复壮研究、东方白鹳保护等。提请省政府公布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修订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名录。联合开展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专项行动。开展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状况调查、监测、评估,抓好野猪等野生动物致害防控,推动保险机构开展野生动物致害赔偿保险业务。健全全省野生动物救护体系,持续做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优化调整省级站点布局。积极做好南京中山国家植物园创建有关工作,推动国家植物园在我省尽早落地。

八、尽心尽力抓好防火防虫工作

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不断完善物资储备,提升森林防火专业队伍装备水平。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开展违法违规用火专项整治行动,推进重点区域散坟集中区焚烧设施建设。持续推进智慧防火建设,提高监测预警和应急调度能力。扎实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持续贯彻省总林长令精神,提前一年完成松材线虫病防控五年攻坚任务。持续开展检疫执法专项行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美国白蛾等林业有害生物智能监测聚点成网建设,主要林业有害生物监测覆盖率达95%。持续深化联防联控,加强部门协作、区域联动,深入推进省际、市际、县际间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提升全省林业本质安全水平。

九、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扩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试点范围,推广宜兴森林、东台湿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成果,编制林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实施方案和核算技术规范。深化林业碳汇研究,落实《省林业行业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总结林业碳汇试点经验,探索森林固碳增汇经营模式,开展森林碳汇计量监测。健全林业生态补偿机制,开展湿地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完善公益林差异化补偿机制。大力发展林木种苗和林下经济产业,扩大武进、沭阳等区域苗木集散中心的影响力,推进木本油料产业技术体系试点建设,加强省级以上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监测评估和动态管理。探索建立国有林场经营性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引导国有林场参与集体林经营。积极培育生态旅游、森林康养新业态,深入开展“绿美江苏”生态旅游系列推介活动,办好长三角生态旅游和森林康养宣传推介活动。

十、增强基础支撑保障能力

推进林业科技创新,加强科研平台、项目管理,发挥林草科技产业服务志愿团作用,持续提供高质量科普产品。做好林业标准实施评估,完善标准体系建设。加强林业资金监管,开展专项资金抽查、审计工作,强化财政资金绩效考核,不断提高资金执行率。扎实开展林业主题宣传、节庆宣传、重点工作宣传,继续做好“数说·图解”江苏林业高质量发展专题宣传。加强林业数字化建设,推动智慧林业(一期)建设,汇聚各类数据,建成全省林业资源管理“一张底图”,常态化更新监测数据。完成《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条例》等立法工作,持续开展“林业普法基层行”活动,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十一、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建立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长效机制。全面加强“四强”党支部建设,深入推进模范机关建设,推广“湿地红”等党建品牌,持续推进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发展。部署开展新一轮政治巡察。注重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典型案例和年轻干部警示教育。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管理,不断增强网络舆情应对能力和舆论斗争能力。大力弘扬廉洁文化,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