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19日至11月7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局开展了例行督察,反馈了四方面13项问题34项整改任务。2024年5月,省委、省政府批复同意《江苏省林业局关于2023年下半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实施。我局高度重视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把落实好督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高标准、严要求落实督察整改意见,扎实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截至2024年10月底,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34项整改任务,其中1项立行立改已完成,2024年需要完成的7项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4项,2项基本完成,另有1项正在全力推进;2025年需要完成及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已完成建章立制,进展顺利。
一、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责任担当抓好整改落实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坚持把讲政治贯穿于生态环境保护始终,学深悟透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林业部门作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担当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战略擘画及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上来,努力投身打造绿美江苏,厚植江苏生态底色,以督察整改工作实际成效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以来,我局通过“第一议题”、局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等,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讲话精神39次、重要文章8篇,专题传达祁连山生态破坏、秦岭违建别墅整治、崂山风景名胜区内公墓非法扩建等中央、中办通报有关生态环境保护典型案例等,研究部署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二)坚持高位推动,压实整改责任。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生态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由分管领导牵头组建工作专班,坚决扛起政治责任,以钉钉子精神统筹部署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自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我局通过定期调度、现场调查、明查暗访等形式,督促全省林业部门坚持问题导向,同频共振、相向而行,坚决推进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局领导高度关注问题整改工作,不定期、随机性抽查各处室(单位)牵头负责问题整改事项,始终拉紧整改之弦,严把整改之责,一着不让的将高标准、严要求贯穿于整改工作全过程。各地林业部门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建立相应机制,形成“一盘棋”抓整改的工作格局。
(三)强化督导检查,形成整改合力。坚持以“问题清单化、责任具体化、督查常态化”为抓手,局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分工负责、挂图作战,锚定整改目标、紧扣整改措施,切实做好问题整改统筹推进,实地督导整改进展,协调推动解决督察整改瓶颈问题,切实加快推进整改工作。工作专班和各牵头处室(单位)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带着标准深入一线,会同市有关部门开展调研检查21次,合力攻坚督察整改难点、痛点,对整改措施不到位、进度滞后的问题,现场把脉问诊,共同研究解决路径,不断压紧压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问题跟踪落实到位。生态环境厅第五专员办亲自指导,组织赴连云港、淮安、盐城、宿迁等地开展现场督导检查。今年以来,督导各地核实森林资源变化图斑5865个,查办森林督查案件187起。加强生态公益林保护管理,督导各地依法处置涉违规侵占省级以上公益林图斑214个,面积为92.1公顷。
二、忠诚高效履职,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夯实美丽江苏绿色基底。国土绿化扎实推进。印发《省2023—2030年国土绿化规划纲要暨2023—2025年三年行动计划》,以“稳总量、提质量、出精品、创特色”为总体思路,深入推进以沿江、沿海、沿大运河、沿淮河和黄河故道等生态景观廊道建设为主体,以道路林网、水系林网、农田林网为补充的绿色生态屏障建设;深挖宜林(绿)荒山荒地、盐碱滩地、山林空地等造林绿化潜力。持续开展退化林修复和低效林改造。截至11月底,全省共完成造林绿化超20万亩,沿江县域完成造林绿化超6000亩。森林质量持续提升。完成低效林改造和退化林修复6.63万亩,新建、更新和完善农田林网超200万亩,开展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以点带面推动森林质量稳步提升。林业碳汇能力不断增强。印发《省林业行业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指导盐城林场和宿迁市分别开展林业碳汇国家级和省级试点工作。在洪泽湖湿地率先开展内陆淡水湿地碳汇研究,与腾讯达成全国首单滨海盐沼生态系统碳汇产品交易。省林科院牵头编制发布《生态公益林碳汇计量监测技术规程》。
(二)加快构筑和谐共生生态系统。自然保护地体系不断健全。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编制和上报,全省211个自然保护地将优化为144个,总面积占全省陆域国土面积的7.8%,目前在国家层面已完成公示,拟报国务院批准实施。全力推动自然保护地规划编制。规范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重大建设工程项目选址方案核准事项,进一步提升涉自然保护地项目建设科学性和社会效益。湿地保护修复成效明显。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省湿地保护规划(2023—2030年)》,制定下发2024年度湿地保护目标任务,推进湿地资源全面保护,新建泗洪溧河洼等湿地保护小区,提升湿地保护率,指导各地推进重要湿地生态修复,逐步增强湿地固碳能力。野生动植物栖息地生境持续改善。牵头起草《关于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等禁猎事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并按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相关要求征求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社会公众意见后形成送审稿,已报请省政府审定。目前已按省领导批示配合省政府办公厅完成13个设区市政府征求意见工作。
(三)着力守牢安全发展红线底线。森林火灾受害率保持在低位。全面推进《江苏省森林防火现代化体系建设规划(2022-2030年)》落地,加强智能监测预警、以水灭火工程、防火道路、林火阻隔网等各项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构建设施体系;新建防火道路115.157公里、林火阻隔网路82.94公里,全省森林防火道路网密度达15.4米/公顷,林火阻隔网络建设密度达18.2米/公顷,新建或升级监测预警中心11个,监测预警云台101个,全省重点森林分布区森林防火智能监测预警网络覆盖率达96%,实现24小时火灾扑灭率达到95%以上、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下的防控目标。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持续下降。紧扣“市有中心库,县有基础库”目标,分步实施、有序推进,逐步构建全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应急物资储备保障体系;下达专项建库资金700万元,重点扶持徐州等7市市级中心库,淮安市淮安区等7县(区)县级基本库建设。安排50万省财政专项资金,联合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进行省级林业有害生物检验鉴定中心建设,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木AI识别关键技术研究,多措并举严防疫木输入。
三、夯实业务根基,全面提高生态环境现代化治理水平
(一)全力提升基础保障能力。科技支撑显著增强。完成《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林业科技路径—江苏林业科技成果手册(生态保护修复类)》编制,涵盖防灾减灾、盐碱地修复、湿地修复、低效林改造及其他等五个部分21项成果。推动信息化建设。“智慧林业”信息化平台主体已经开发完成,各类业务子系统陆续上线应用,涉林数据、业务要素、专题模型融合贯通,有力支撑工作场景。部署开展林地保有量指标“落地上图”工作。截至10月底,全省已完成12个设区市林地落界。开展全省林草湿沙普查(林草生态综合监测),目前林草湿样地调查、地类对接任务已全面完成。加大重点项目资金保障。联合省财政厅印发通知,组织开展2024-2025年度林业科技创新与推广项目申报工作,将林草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林草种质资源培育应用列入项目支持范围。法治建设深入推进。出台《江苏省省级自然公园管理办法(试行)》,《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修订)《江苏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组织林业综合执法、森林资源管理、森林防火等业务培训,深入开展森林督查,及“清风2024”“护松2024”等专项行动,全力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联合省地调院(自然资源江苏省卫星应用技术中心)利用卫星遥感技术手段,结合现地核实的方法,开展林地、湿地、自然保护地日常监管及行政执法工作。
(二)建立健全改革创新体制机制。林长制走深走实。组织开展省级林长制落实情况督查工作,向省总林长报告2023年度全省林长制督查情况,向各市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反馈分市督查报告,印发2024年林长制工作要点,清单化落实各级林长职责任务。巩固提升国有林场改革成效。印发《江苏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江苏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大力推进基层林业服务体系建设,部署指导市、县(市、区)、国有林场等10个单位开展改革试点。组织开展全省乡镇林业工作站分类指导调研,根据我省乡镇林业资源禀赋,探索林业工作站建设模式。持续开展“一站一员一窗口”典型推荐工作,打造关心和支持乡镇林业站、生态护林员队伍建设发展的社会舆论氛围,加强对乡镇林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的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调动基层林业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三)大力提升民生改善务实成效。民生实事高质量完成。印发《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林地要素保障工作的通知》,严格管控国家下达我省的林地定额指标,优先保障国家和省级以上重点建设项目、基础设施项目、公共事业和民生项目、国防项目,从严控制经营性项目,利用信息系统实时监控定额使用情况,确保不超定额审核林地。截至10月底,保障全省各类建设项目645件(含国家委托5件)、用林面积1014.6公顷,其中省级以上重大项目77个、用林面积503.5公顷、占比49.63%。持续打造“绿美江苏生态旅游”品牌,累计向社会推介发布827项生态旅游活动。创新打造森林步道产品和平台,累计建设森林步道76条,总里程超500公里。高标准实施绿美村庄211提升工程,310个建设任务已基本完成。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林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省试点方案的通知》,明确6个省试点单位,制定了林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省级试点实施方案。制定《江苏省森林生态系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技术规程(试行)》《江苏省湿地生态系统生态产品价值技术规程(试行)》《关于开展第六批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申报、林下经济和木本油料发展情况调度的通知》,面向市县组织开展第六批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申报工作。
四、坚持着眼长远,以生态“含绿量”提升发展“含金量”
(一)坚持高标准统筹推进问题整改。以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为契机,全面统筹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国家和省长江经济带、省委巡视等反馈涉林问题整改,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找准管理上的薄弱环节。特别是针对共性问题、重点难题研究解决办法,努力做到解决一批问题,健全一批制度,有效提升问题整改效率和质量。截止目前,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国家和省长江经济带、省委巡视等反馈涉林问题整改迅速、进展顺利,其中部分整改任务已提前完成。
(二)坚持刀刃向内解决制度难题。我局坚持将各类监督检查作为“体检”,帮助提升工作质效和规范业务管理的有力手段。省环保督察反馈的四方面13项问题,我局逐一对照,举一反三,切实强化责任担当,对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不回避、不遮丑,先后完成建章立制10项,编制规划(方案)10项,下发通知(文件)8项,其它13项,进一步规范管理,增强履职能力。
(三)坚持务实创新推动长远发展。树牢正确政绩观,不做表面文章,时刻保持扎扎实实的干事创业状态,问题整改务求经得起时间和人民的检验。始终坚持以问题为镜鉴,围绕林业改革发展面临的新任务新要求,聚焦短板弱项、堵点难点,攻坚克难、拿出对策,建立健全全过程管理的闭环机制,敢于较真碰硬推动落实,紧扣林业发展规划,科学推动全省林业工作高质量发展。
附件:2023年下半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doc
江苏省林业局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