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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江苏省绿美村庄211提升工程三年实施方案(2023-2025年)》《江苏省绿美村庄211提升工程建设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7-06 10:20 浏览次数: 字体:[ ]

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江苏省绿美村庄211提升工程三年实施方案(2023-2025年)》《江苏省绿美村庄211提升工程建设标准》的通知

各设区市林业局:

村庄绿化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贯彻国家和省关于科学绿化的意见,落实《江苏省“十四五”林业发展规划》,我局组织编制了《江苏省绿美村庄211提升工程三年实施方案(2023-2025年)》《江苏省绿美村庄211提升工程建设标准》,现予印发,请各地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2.江苏省绿美村庄211提升工程建设标准


 附件2

江苏省绿美村庄211提升工程建设标准


村庄绿化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新时期国家和省关于国土绿化工作的精神和要求,落实《江苏省“十四五”林业发展规划》《江苏省绿美村庄211提升工程三年实施方案(2023-2025年)》确定的目标任务,按照“稳总量、提质量、出精品、创特色”的思路,扎实推进我省村庄绿化建设,高质量实施绿美村庄211提升工程,特制定本标准。

一、绿美村庄建设标准

(一)总体建设要求

1.工程建设坚持绿化、美化、文化“三化”结合,绿地、林地、湿地“三地”同建,经济、生态、景观效益“三效”兼顾,自然美、林草美、田园美“三美”叠加。村庄环境整治到位,主要道路平整、绿化美化,村庄河道“河畅、水清、岸绿、景美”,庭院干净整洁。生活垃圾日积日清,无明显脏乱差现象。

2.工程建设坚持新造、改造与保护相结合,节约低碳,避免大拆大建,减少碳排放。延续乡村传统生态智慧,传承村庄生态文化,挖掘历史文化、古树文化、乡土特色、传统习俗和乡愁记忆,避免千村一面,建设生态宜居、景观优美、特色鲜明的绿美村庄。

3.选取规划长期保留、有50户以上农户、有较大绿化潜力、在县域范围内最有潜力做成精品亮点的自然村实施绿美村庄211提升工程建设。单个村庄不足50户的(或单个村庄绿化潜力不足的),可选邻近的数个自然村庄连片开展建设,展现连片整体绿化美化效果。建成的绿美村庄在县域内有较强典型示范作用、有较高的显示度。

4. 村党组织和村委会重视村庄绿化工作,将村庄绿化列入村“两委”工作日程,自愿开展绿美村庄工程建设。村民支持拥护绿美村庄建设,自觉参与绿化,植绿爱绿护绿蔚然成风。利用传统媒体或新媒体,开展造林绿化宣传、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宣传、开展公众喜爱的线上线下植树活动。

5.省级财政资金主要用于种苗购置、造林整地、栽植、施肥、灌溉以及古树名木生境改善、抢救复壮、文化宣传等,不得截留或挪作他用。鼓励整合市县财政资金积极支持绿美村庄建设;同时创新机制,吸引多元化资金参与绿化建设。

(二)整体绿化要求

1.绿美村庄建设范围为村庄内及村庄外围100米区域,整体推进房前屋后、公共绿地、道路、河沟渠等绿化建设, 硬质化比例较高的村庄应积极开展盆栽绿化、花坛绿化或立体绿化。域内宜林地绿化率达到 96%以上,村庄绿化覆盖率达 35%以上。

2. 开展村庄内废弃闲置地、低效用地和村内公共用地的绿化建设,积极打造防护林、风景林、休闲林等片林或环村林带,因地制宜建设花园、果园、茶园、竹园、菜园等;至少建有1处公共绿地(或乡村公园),适当布置游步道和座椅、花架等小型设施,为村民生活、娱乐、健身、休闲提供舒适的公共活动广场。

3. 路网、水网宜绿化率均达到 96%以上。平原农区农田林网因地制宜选择窄冠、防护效果好、有经济价值的高大乔木树种,宜农田林网控制率达 90%以上,且无明显缺株断带。

4. 域内有乔木树种不少于3000 株或人均不少于15 株,有空间条件的村民家前屋后常年保持栽有 15 株以上乔木。宅旁应尊重村民意愿,结合房前屋后、宅院入口、院墙建筑、路旁边角等绿化,灵活选择乔、灌、草、花、藤、果、蔬等,形成立体、复合、多层次的乡村绿化风貌。

5. 对因树种选择不当或管抚不善导致保存率不高或生长不良的,要进行补栽完善;可优化林种树种结构,提升森林质量,增加森林碳汇,改善生态和人居环境;有条件的村,可积极建设“互联网+义务植树”基地。

(三)绿化技术要求

1. 树种选择。绿美村庄建设以乡土、珍贵、乔木树种为主,使用良种壮苗,适地适树。村庄内珍贵用材树种、乡土树种占乔木树种的比例不低于 60%,其中新造林中珍贵用材树种、乡土树种的比例不低于70%;同时根据村民需求可积极发展木本粮食、木本油料、木本蔬菜、木本药材等。

2. 苗木质量。除特殊情况外(如必要的景观塑造或果园建设),新栽植的乔木树种一律使用原生冠苗,高径冠生长比例匀称,不得使用截干苗(包括不得使用在圃地截干后再发枝条的苗木)。新栽乔木规格原则上控制在胸径5cm左右,因特殊景观需要点缀性应用的大规格苗木胸径不超过15cm。所有苗木力求保留完整根系,土球大小适宜,避免过度截根,可优先使用容器苗。把好村庄绿化质量特别是苗木质量关,把监督关口前移,劣质苗、圃地受挤压苗、截干苗、过度截根苗造林等不符合造林质量要求的苗木不得进场。

3. 整地栽植。乔木栽植要求土壤肥沃,土层深厚,种植穴大小适宜,根系有足够的生长空间,地下有建筑垃圾的种植前应当清理并更换客土,施有机肥作为基肥。要根据树种生物学和生态学特性,超前做好排灌设施建设,避免苗木受涝淹水或干旱缺水。避免反季节造林、夏季造林,及早做好招投标、整地、苗木调运等工作,确保在冬春适宜季节开展造林绿化,因故启动较晚的绿化工程不可盲目开工。

4. 配置模式。科学、生态、节俭推进村庄绿化建设,运用建设管护成本低的村庄绿化模式,密度适宜,近自然混交,绿化层次感强、色彩搭配合理、常绿落叶树种配置科学。不得不顾实际情况大量使用草坪、色块、修剪绿篱等不节约模式,不得违规大树移栽、过密造林、高成本奢侈造林等。鼓励发展一村一品、主题鲜明的特色绿化建设(如展现观果、观花或观叶特色)。

(四)绿化管护要求

1. 村域内的古树名木实行登记造册,挂牌保护,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好管护责任。对长势衰弱的古树名木,及时进行抢救复壮。

2.将村庄绿化管理纳入河道、路道、垃圾等公共设施运行维护的“多位一体”综合管护体系,无滥伐、滥采、滥挖等破坏绿化现象。

3. 加强村庄原生植被、自然景观、小微湿地等自然生境及野生动植物栖息地保护,全面保护自然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和完整性。

二、绿美古树村庄建设标准

实施建设绿美古树村庄,应在满足上述绿美村庄建设要求基础上,村庄内还必须有登记在册的古树名木,要充分挖掘村庄内古树文化特色,开展古树名木生境改善、周边景观提升、衰弱古树名木抢救复壮及保护宣传等,突出村庄古树名木保护和文化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