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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省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公示
发布日期:2021-09-06 11:41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加强自然资源保护和森林公园建设,我局对《江苏省省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作出了修订。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十四日内与江苏省林木种苗管理站联系。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定淮门大街22号江苏林业大厦,邮编:210036,电话:025-86275242。

附件:《江苏省省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

《江苏省省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doc

江苏省林业局

2021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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