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加强我省国有林场档案管理,有效保护和利用国有林场档案,发挥其在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生态修复建设和提供生态服务中的重要作用,日前,江苏省档案局、江苏省档案馆和江苏省林业局联合制定出台了《江苏省国有林场档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明确将国有林场档案分为综合管理类、森林资源类和森林经营类等类别,并对各类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编研、利用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办法》的制定出台,必将有力提升我省国有林场档案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更好发挥档案在推进现代国有林场建设、促进国有林场绿色发展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