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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林业局关于采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价第三方服务的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1-06-16 11:25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全面贯彻落实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强化部门支出绩效意识,规范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保障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江苏省林业局将采用询价方式购买第三方服务,对2020年度省林业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绩效自评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概述

(一)项目名称:省林业局采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价第三方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2020年省林业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价。具体内容如下:

1.评价单位:省林业局机关和8家直属单位,其中宁内4家,宁外4家(位于无锡市、盐城市、大丰市、泗洪县)

2.评价范围:省林业局机关和直属单位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主要包括:部门预算安排及执行绩效情况、部门管理、部门履职及效益和部门能力建设。

3.服务内容与产出成果:

(1)细化省林业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价指标,制定评分标准并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分表;

(2)对省林业局各处室和直属单位提供的佐证材料进行审核,根据相应评分标准打分,完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分表;

(3)根据佐证材料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分情况,编制省林业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自评价报告。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必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或者具有三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二)须具有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1年三个月的企业纳税凭证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足三年从成立之日算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五)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页面,并截图打印,加盖公章放于投标文件中)。

(六)须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1年三个月的社会保障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具备开展绩效评价服务的能力,且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必须满足相关专业类别技术专家、财务管理专家各一名(其中至少有一名注册会计师)应保障合同的各项目有足够的人员力量投入,确保项目任务在签订正式合同的一个月内按要求的质量完成。

(八)参与投标的企业需提供2018—2020年度完成过林业部门相关审计项目的证明材料及评价报告或同类绩效评价采购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价要求

(一)本项目为江苏省林业局购买第三方绩效评价服务项目,请在充分了解项目需求的基础上进行报价。

(二)本项目一次性打包进行绩效评价,最高限价为8万元,报价超出预算或超过规定时间提交均将被视为无效。

(三)报价应当包含绩效评价服务及绩效评价相关的税金及全部费用,包括人工费、市内交通费、伙食补助、通讯费、相关税费及现场评价产生的住宿费、交通费等,还要考虑到合同中可能出现的索赔和变更。

(四)报价形式: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按询价要求将报价表密封与资格证明文件一并送至江苏省林业局1117室。

(五)报价截止时间:2021年6月22日17:00。

四、中标供应商确定

由询价小组在有效报价中以综合评分最高分为标准确定中标供应商。

联系人:鹿丽伟

联系电话:(025)86275419

                                   江苏省林业局 

                                2021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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