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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中市开展“清风行动”保护水生野生动物
发布日期:2021-03-30 08:32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严厉打击破坏水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根据《关于开展“清风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扬中市启动联合行动协调机制,林业、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等多部门联动,协调推进扬中市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清风行动”的开展。

加强宣传,营造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扬中市多渠道、全方位开展“禁捕”、“禁钓”、“禁食”的政策宣传,先后举办《长江保护法》集中宣传活动1期、通过融媒体开展专题报道4次、电视台黄金时段滚动字幕宣传15天、环岛区域安装禁捕禁钓固定展牌240块、制作悬挂宣传横幅210条、印发禁捕宣传海报6000余份,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的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意识,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抵制、制止破坏水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逐步形成了全社会共同防范、共同打击水生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的良好氛围。

多措并举,全面推进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3月5日,扬中市政府召开了长江禁捕攻坚月行动会议,下发了《扬中长江流域禁捕执法整治攻坚月行动方案》等,在全市范围内迅速掀起了长江禁捕退捕新高潮;全面开展禁捕执法巡查,建立健全日常巡查、联合执法、举报奖励等制度,在长江沿线布设20个高清探头,构建“天网”监控系统;扬中市农业农村局、公安局相互配合,加强联合执法,先后出动执法执勤160余人次,共立案查处各类非法垂钓行为70余起,目前违法垂钓行为已得到明显遏制。

加强巡护,完善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机制。切实加强水生野生动物栖息地巡护和长江流域禁捕执法管理,建立巡防巡控机制,实行联防联控;细化分江段网格化监控体系,每个区域都责任包干到具体单位和具体人员,将责任落地落实,不留死角和盲区;在巡防方式上以查处举报为主,先拍照取证,后举报查处,确保巡防效果;对其他问题线索,做到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查处;建立常态化巡查通报制度和责任考核制度,并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体系。

加强对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单位的监督检查。按照“清风行动”部署要求,对全市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场所和单位进行全覆盖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和经营利用许可证的有限期及年审记录,仔细核对现有水生野生动物品种和数量,确保与许可信息一致,同时详细询问引种渠道和销售渠道,为今后溯源固定证据,进一步规范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育的经营利用行为。

开展联合执法,打击违法行为。扬中市林业局协同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开展联合行动,突击检查农贸市场4家,餐饮酒店8家,实地检查是否存在非法经营水生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以及是否存在以“长江野生鱼”等为噱头的宣传营销活动等,同步开展拒捕、拒食、拒卖野生动物,禁止非法水生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的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