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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巡察组向省森林资源监测中心(省生态公益林管理中心)
反馈巡察情况
发布日期:2021-02-09 15:15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局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2021年2月5日,第三巡察组向省森林资源监测中心(省生态公益林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监测中心”)反馈巡察情况。局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仲志勤出席会议并讲话,第三巡察组组长朱梅向监测中心领导班子进行了反馈,监测中心主任徐国钰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第三巡察组全体成员、监测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根据局党组统一部署,2020年9月25日至12月10日,第三巡察组对监测中心进行了巡察。巡察组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江苏省林业局巡察工作实施方案(2019-2021年)》等文件精神,重点检查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局党组决策部署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以及落实巡视、审计、主题教育等整改情况。巡察组召开了巡察工作动员会,发布了巡察公告,设置了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开展了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查阅了近3年来党建、业务和内部管理等方面的台账资料、会议记录和财务账册,严格按规范程序开展并完成了巡察工作。

巡察反馈意见指出,近年来,监测中心党支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定不移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林业局党组的各项决策部署,积极开展森林资源年度监测、营造林实绩核查,完成全省第二次林业碳汇计量监测、全省林地变更调查等工作;认真执行财政资金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等各项财经管理制度,坚持财务“一支笔”的审批制度;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作风建设,常抓正风肃纪,为推动全省林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党风廉政建设存有短板,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完善,干部职工日常管理不够严格,在履职尽责方面存在制约因素,在资产管理和财务制度方面仍需进一步规范等。

巡察反馈意见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特别是抓好新发展理念的学习贯彻,坚决践行“两个维护”;二是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建设,努力提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三是进一步强化履责能力,加强主动谋划,积极融入江苏林业发展大局,调动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仲志勤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监测中心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对照巡察反馈问题,认真制订整改方案,逐条整改,做到巡察整改和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按照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认真研究反馈意见,抓好整改落实,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报送巡察整改有关材料,确保巡察取得实效。

徐国钰表示,局党组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意见深刻中肯、客观全面,符合实际情况,监测中心完全同意、坚决接受巡察组的意见。下一步,将严格对照巡察组的反馈意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如期完成整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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