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第二巡察组向省泗洪洪泽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反馈巡察情况
发布日期:2021-02-09 15:13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局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2021年2月8日,第二巡察组向省泗洪洪泽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以下简称“洪泽湖保护区”)反馈巡察情况。会上,第二巡察组组长王国洪同志向洪泽湖保护区领导班子进行了反馈,洪泽湖保护区副主任鄢化雨同志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第二巡察组全体成员、洪泽湖保护区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2020年10月21日至12月25日,第二巡察组对洪泽湖保护区进行了巡察。巡察组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江苏省林业局巡察工作实施方案(2019-2021年)》等文件精神,重点检查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局党组决策部署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以及落实巡视、审计、主题教育等整改情况。巡察组召开了巡察工作动员会,发布了巡察公告,设置了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开展了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查阅了近3年来党建、业务和内部管理等方面的台账资料、会议记录和财务账册,严格按规范程序开展并完成了巡察工作。

巡察反馈意见指出,近年来,洪泽湖保护区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扎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水陆结合,重点管护”原则,积极推行“科学化、规范化、网格化、精准化”管理方式,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不断深化社区共建机制。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强化常态化湿地日常执法管护工作,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区域生态平衡、生态资源监督管理和科研监测宣传教育等工作,取得很好的社会和生态效益。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党建工作有薄弱环节,存在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不到位现象,党建工作需要进一步规范化;人员岗位设置不合理,内部激励机制没有形成;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完善,下属公司内部管理亟待进一步加强;在履职尽责方面存在一定不足。

巡察反馈意见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结合自身实际,完善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结合业务职能,排查疏理岗位和行政权力廉政风险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风险防控。二是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建设,优化人事岗位设置,加强干部职工业务能力培训;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提高财政预算执行力,完善重大工程项目资金管理;规范下属单位管理,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各项制度。三是进一步提升履职尽责能力,根据总体规划和退渔还湿规划,加大湿地保护修复力度;进一步完善保护巡护体系,提升保护管理能力;充分利用科研资源,加强科研监测能力。

巡察组传达了局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巡察整改工作的具体要求,要求洪泽湖保护区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对照巡察反馈问题,认真制订整改方案,逐条整改,做到巡察整改和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按照要求,认真研究反馈意见,抓好整改落实,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报送巡察整改有关材料,确保巡察取得实效。

鄢化雨表示,局党组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意见深刻中肯、客观全面,符合实际情况,对保护区全体党员干部起到了很好的教育、警醒和激励作用。洪泽湖保护区完全同意、坚决接受巡察组的意见。下一步,将严格对照巡察组的反馈意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如期完成整改任务。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