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发布 > 野保湿地
《无锡市湿地保护条例》发布
发布日期:2021-02-05 10:05 浏览次数: 字体:[ ]

        2月2日,无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无锡市湿地保护条例》已由无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12月30日通过,经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1年1月15日批准,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2017年1月1日《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开始施行,标志着全省湿地保护进入有法可依的新阶段,为全省湿地保护提供了法制保障。目前,我省已有苏州、南京、连云港、盐城、无锡等地台了市级湿地保护条例。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