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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海陵区出台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1-11-29 09:17 浏览次数: 字体:[ ]

11月25日,海陵区出台《泰州市海陵区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建立以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林长为主要内容的林长制组织机构。

《方案》明确,通过建立健全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森林资源管理,提升森林资源质量,实现森林资源“一增、二保、三防”(“一增”:增加森林蓄积量;“二保”:保持森林覆盖率和林地保有量稳定;“三防”:防控森林火灾、防治林业有害生物、防范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目标,促进全区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方案》立足实际,特点突出。一是全面建立体系。方案围绕“林”“长”“制”三个重点,根据“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建立了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林长制体系,并同步组建全区生态护林员队伍,形成齐抓共管、部门联动的工作格局,将过去林业部门“一对多”的工作模式改变为现在 “多对一”的工作模式,有效保障了林长制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二是科学划定责任。立足全区森林资源分布、森林生态系统状况,结合区域结构布局,区别不同情况,确立海陵区各级林长责任:骨干河道绿色通道实行林长河长一致,避免职能交叉;跨镇街绿色通道及重要生态区域设立区级林长,便于工作协调;镇(街道)、村(社区)林长负责辖区林长制全面工作,促进责任落实。三是加强执法巡查。结合部门工作,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体制,将林地执法巡查纳入日常执法巡查,建立“林长制”日常监管巡查制度,严厉打击违法使用林地、非法改变林地用途等行为,提高执法效率和执法规范化水平。执法中紧盯重点区域、重点领域,紧抓林火、盗伐、病虫害治理等工作,做好跨行政区域森林资源联防联控,真正实现从“林长制”到“林长治”的成果转化,努力打造海陵区生态文明新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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