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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涉野生动物“一决定一法”及省条例执法检查
发布日期:2020-06-23 11:23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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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6月19日,苏州市人大常委会分两路开展涉野生动物“一决定一法”及省条例执法检查。苏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振一率执法检查第一组实地查看了苏州海关驻邮局办事处,副市长胡志斌陪同执法检查并作汇报,市园林绿化局局长陈大林参加执法检查并作交流汇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沈国芳率执法检查第二组实地查看了苏州市动物园和吴江同里国家湿地公园,市园林绿化局副局长顾益坚参加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实地检查后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涉野生动物“一决定一法”及省条例情况的汇报。自《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发布以来,全市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决定精神,扣紧“责任链”,筑牢“安全线”,共出动检查人员近6万人次、检查人工繁育场所125家次、经营利用场所3922家次、农集贸市场3053场次,坚决遏制食用野生动物违法行为,为打贏疫情阻击战、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提供了有力的源头管控;此外,苏州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江苏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2017年以来,全市共审结野生动物刑事案件85件,立案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案件9件,查结行政案件14起、没收动物660只、收缴制品79件,坚决遏制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

陈振一指出,此次执法检查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深入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和生态文明理念的必然要求,也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助力疫情防控的责任担当。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深化思想认识,切实提高野生动物保护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做好重大公共卫生安全风险防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要认真贯彻“一决定一法”和省条例的相关规定,强化依法行政,加大惩处力度,提高违法成本,探索和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坚决打击“食用、交易、猎捕”的黑色利益链条;要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的长期性和系统性,立足苏州实际制定完善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和紧急预案,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宣传,营造不滥食、不流通、不敢捕的野生动物保护良好氛围,进一步筑牢织密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法治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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