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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001354/2020-00312 主题分类:
发布单位: 江苏省野生动植物保护站 发布日期: 2020-03-17
文 号: 主 题 词:
摘要:
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同意建立宜兴太湖省级湿地公园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0-03-26 10:34 浏览次数: 字体:[ ]

无锡市林业局:

你局《关于申报建立江苏宜兴太湖省级湿地公园的请示》(锡林发〔2019〕28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立宜兴太湖省级湿地公园。湿地公园位于宜兴市东部,范围涉及周铁镇、新庄街道和丁蜀镇。湿地公园北起百渎口,南沿太湖大堤至大港口以南与浙江省交界处,西侧主要以太湖大堤内侧背水坡堤脚为边界(5个陆域节点除外),东侧以宜兴市行政边界为界。规划总面积24532.21公顷。地理坐标:东经119°53'05"-120°07'48",北纬31°10'23"-31°29'03"。

二、请宜兴市按照《江苏省湿地公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尽快将湿地公园名称、位置、范围予以公告,并组织相关部门完成湿地公园的标桩定界工作。

三、原则同意《江苏宜兴太湖省级湿地公园总体规划(2020-2025)》。请你局加强对湿地公园建设的监督指导,湿地公园建设单位要严格遵循“全面保护、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原则,按照规划要求推进湿地公园各项建设,并妥善处理好湿地公园建设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当地居民生产生活的关系,实现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的和谐统一。

  江苏省林业局   

2020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