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编制“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工作的通知》(林资发〔2019〕99号)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江苏省“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计划指标。现将全省“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成果公示如下:
全省“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限单位共164个,即103个县(市、区)、56个国有林场、5个非林业系统。经测算,我省“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计划指标为:总限额指标为1737774立方米(国有98185立方米,集体1403282立方米,其他系统114990立方米;留省调剂指标121317立方米,占总限额指标的6.98%)。我省限额指标均为人工林,没有天然林。
上述计划指标已报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审核通过,并上报省政府。
特此公示。
江苏省林业局
202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