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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林业局开展森林防火隐患综合整治专项行动
发布日期:2019-06-13 15:30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对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要求,扎实做好森林防火隐患整治各项工作,坚决打赢新中国成立70周年森林资源安全保卫战,推动全省森林防火中长期建设,保障江苏林业高质量发展,近日江苏省林业局下发了《全省林业行业森林防火隐患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行动方案》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全力防、配合扑”的工作方针,坚持问题导向,确立了加强森林防火隐患整治力度,化解风险、消除隐患,补齐短板、提升能力,切实解决森林防火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重特大森林火灾事故发生,全力保障全省林区安全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行动目标。

《行动方案》明确了坚持高位推动、坚持标本兼治、坚持防治结合、坚持科技防火的工作原则。针对森林防火工作中暴露的基础性、源头性、瓶颈性问题,立足江苏森林防火中长期建设和标本兼治,规定了十个方面的具体行动内容,包括:责任体系是否健全,防火规划是否制定,宣传教育是否深入,火源管理是否到位,扑火预案是否完备,管护力量是否达标,投入机制是否建立,值班制度是否到位,奖惩机制是否到位,防火装备和基础设施建设是否达标,并细化为41项具体工作。

《行动方案》明确了此次森林防火隐患综合整治专项行动自2019年6月开始到2025年底结束,根据不同的内容分为五个阶段开展。其中,部署发动阶段到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治实施第一阶段到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重点推进森林防火责任制的层层落实及日常管护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确保林区在党和国家举办重大庆典活动期间不发生大的安全生产事故和森林火灾;整治实施第二阶段到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重点推进森林防火规划的编制,森林防火重点地区要对森林防火建设做出顶层设计和总体部署,森林防火重点单位必须建有专职扑火队伍,加快推进森林防火建设步入新阶段;整治实施第三阶段到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重点推进森林防火现代化体系建设,确保林区通信、防火道路、以水灭火、智能监控、装备储备等建设达标,基本实现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现代化的目标,大大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率;总结验收阶段到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

《行动方案》还提出了提高思想认识、抓好问题整治、加强督导检查、强化信息报送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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