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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民协力救助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网格化管理成效显著
发布日期:2019-02-27 09:38 浏览次数: 字体:[ ]

在盐城市大丰区刘庄镇党委的领导下,新桥村党总支联系本村实际,以推进网格化管理为契机,整合各种社会资源,构筑起工作网,网格化管理工作开展扎实有效。通过一年来努力工作,新桥村上下一心、齐抓共管,网格长的工作得到越来越多的群众信任,在群众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为平安法治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019年2月24日17时,大丰区刘庄镇新桥村网格六网格长王元军在网格内巡查时接到群众颜芝银的求助电话称:在自家柴垛旁边,发现一只猛禽,请求救助。

接到群众求助后,王元军立即赶至现场。到场查看,是一只羽毛为褐色的大鸟,眼睛又大又圆,脑袋上竖着两个小耳朵,非常机警,不停地转动着圆圆的脑袋。经上网查询后,初步辨识应属于鹰科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据村民束必康反映:当天上午便看到它躲在柴垛边,以为是只正常的鸟,但直到下午发现该鸟仍停留在柴垛边不走,于是怀疑受伤了。但猫头鹰表现十分凶猛,一旦有人靠近便跳起进行攻击,所以无人敢予上前查看。王元军到场后迅速将现场围观的群众与猫头鹰隔离开,一方面避免猫头鹰受到惊吓引发二次受伤,另一方面防止猫头鹰攻击群众,并立即向大丰区森林警察大队进行报告。

接报后,森林警察大队民警迅速赶至现场。经民警辨识确定为鹰科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民警携带专业手套等工具,慢慢上前靠近,将猫头鹰从柴垛中轻轻抱出。检查发现,该猫头鹰身体无外伤,是被丝织物缠绕住腿脚和翅膀后而无法正常飞行,才躲在农户家的柴垛里。周围热心群众协助民警小心翼翼地清理掉缠绕在猫头鹰身上的丝织物,并于当晚将猫头鹰放飞大自然。

此次警民协力成功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事件,只是新桥村网格化工作的一个缩影。通过网格化管理推进工作,网格员人在网中走,事在格中办,进一步畅通社情民意渠道,培养群众主人翁意识,在村组干部和网格员的努力下,做到邻里友爱、邻里守望、邻里互助,达到邻里和睦,最终实现大和谐、同快乐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