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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镇江市森林防火中长期建设规划(2018-2025年)》
发布日期:2018-07-24 10:26 浏览次数: 字体:[ ]

近日,镇江市人民政府批准了《镇江市森林防火中长期建设规划 (2018-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并由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各地实施。

《规划》以《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江苏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等文件精神为指引,紧紧围绕镇江市生态文明建设,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积极践行“绿色江苏”发展战略;坚持预防为主、分区施策;坚持标本兼治、科技优先;明确了今后一段时期镇江森林防火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建设重点和长效机制建设;要求《规划》期末,力争完善镇江森林防火体系,全面提升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实现森林防火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为全市森林资源安全提供保障。

《规划》的区域覆盖了镇江市所属的丹阳市、句容市、丹徒区、京口区、润州区、镇江新区、高新区等7个区级行政单位。《规划》的内容共分六章二十五节,包括:总论、总体思路、重点建设任务、建立健全森林防火长效机制、投资估算、效益分析。《规划》深入分析了当前镇江市森林防火现状和森林防火面临的新形势;指明了全市森林防火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编制依据、规划目标、建设分区与分区治理思路;明确了防火道路与阻隔系统建设、以水灭火体系建设、火源管理、火情瞭望监测系统建设、森林火险预警系统建设、防火通信和信息指挥系统建设、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程建设、专业队伍能力及其他基础设施建设等八项重点建设任务;要求各地建立健全防火责任机制、森林消防队伍建设机制、经费保障机制、科学防火管理机制等森林防火长效机制;对规划的投资估算、投资来源、未纳入投资估算部分做了具体说明;并对规划完成后对保护镇江市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进行了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评价分析。

该《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是镇江市深入贯彻《森林防火条例》和《江苏省<森林防火条例>实施办法》的重要举措,对提高全市森林防火装备水平,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增强预警、监测、应急处置和扑救能力,进一步促进镇江市森林火灾防控现代化、队伍专业化、装备机械化、建设标准化、管理规范化、工作信息化、执法制度化具有重要作用。为镇江市森林资源保护、建设生态文明城市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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