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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划定480块生态保护红线区域
发布日期:2018-07-02 10:08 浏览次数: 字体:[ ]

省政府近日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作为全国生态保护红线“一张图”中的一部分,江苏此次共划定480块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力求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为人居环境安全提供有力生态保障,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必要生态支撑。

根据规划,此次全省陆域共划定8大类407块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总面积8474.27平方公里,占全省陆域国土面积的8.21%;全省海域共划定8大类73块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总面积9676.07平方公里,占全省海域国土面积的27.83%,其中禁止类红线区面积680.72平方公里、限制类红线区面积8995.35平方公里。

这480块红线区域占全省13.14%的国土面积,保护着江苏 60%以上的森林(林地)生态系统和50%以上的湿地生态系统,将长江、太湖、骆马湖、高邮湖、邵伯湖、淮北丘岗、江淮丘陵、宁镇山地、宜溧山地等具有重要水源涵养、水土保持、 洪水调蓄功能的区域,以及苏北滨海湿地、洪泽湖湿地等具有重要生物多样性维护功能的区域都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形成“一横两纵三区”的生态安全格局。

省政府要求,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相关规划要做到与生态保护红线衔接,并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空间管控要求,不符合的,要及时调整。空间规划编制要将生态保护红线作为重要基础,发挥生态保护红线对国土空间开发的底线作用。

我省还将生态红线保护纳入省级环保督察重要内容,将生态保护红线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管控措施执行、保护修复情况,生态保护成效等纳入年度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和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考核体系,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评价重要依据。对生态保护成效突出的地方、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对造成破坏的,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附件: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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