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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江苏林业概况
发布日期:2018-04-19 09:31 浏览次数: 字体:[ ]

【森林资源】  2017年,江苏省森林面积156万公顷,林木覆盖率22.9%,活立木总蓄积量9609万立方米。全省有国家森林城市6个(无锡市、扬州市、徐州市、南京市、镇江市、常州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5个(南京市、苏州市、宿迁市、盐城市、连云港市)、全国绿化模范县(市、区)42个、全国绿化模范单位53个、全国生态文化村31个;有省级以上森林公园69处(含2个专类园、2个生态公园),其中国家级森林公园25处、省级森林公园44处;国际重要湿地2处、国家重要湿地5处,省级以上湿地公园64处,其中国家湿地公园及国家湿地公园(试点)26处、省级湿地公园38处。

 【造林绿化】  2017年,全省植树造林3.64万公顷,新建“三化”(彩色化、珍贵化、效益化)示范村和绿化示范村651个,新栽珍贵用材树木3151万株。省政府召开全省国土绿化工作会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全省珍贵树种培育行动方案,全面推进国土绿化与彩色化、珍贵化、效益化有机结合,“十百千万”示范基地建设全面启动,明确提出至2020年建设10个珍贵用材树种培育示范县、100个珍贵用材树种培育示范片、1000个珍贵用材树种培育示范村、10000个珍贵用材树种培育示范单位。按照“三化”要求,编制全省铁路沿线生态景观廊道建设导则,实施新一轮村庄绿化五年行动计划。编制省级森林经营规划大纲和《江苏省森林抚育实施办法(试行)》,抚育森林面积6.71万公顷,在句容市林场、南京市溧水区林场和连云港市南云台林场开展森林经营抚育示范点建设。开展“广植珍贵树木、共建美丽江苏”义务植树系列活动,省领导以上率下亲自参加义务植树劳动,启动“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试点,组织义务植树4740场,参加植树劳动654万人,义务植树1400万株,营建各类纪念林395处。

【森林资源管理】  加强省级公益林管理,严格执行省级公益林占补平衡,重点公益林调整按规定程序及时报请省政府批准,共调出面积1186公顷、调入1216公顷,总面积稳定在38.6万公顷以上,其中国家级公益林6.92万公顷、省级公益林31.68万公顷。组织开展国家级公益林重新区划调整。完成县市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变更调查,全面更新国家、省、县三级规划数据库,全省林地“一张图”基础数据调整到位。全省共审核永久使用林地项目172件,面积1136公顷,共征收植被恢复费2亿元,植被恢复费征收率100%。重点公益林采伐审批手续进一步简化,印发了《江苏省林业局关于简化重点生态公益林采伐更新论证工作的通知》,多项林木采伐更新审批权限下放至县级,全年省级审批林木采伐231件,面积0.213万公顷、蓄积24万立方米。完成省市县三级林木覆盖率认定。全省共发生林政案件603起,查结570起,结案率94.5%;共没收木材274.57立方米,处以罚款993.43万元,责令补种树木6.22万株,行政处罚人数593人次。

【湿地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  1月1日,《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施行。8月16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苏省湿地名录管理办法(暂行)》,共六章二十二条,包括总则、湿地名录的内容、湿地名录的认定、湿地名录的调整、湿地名录的公布与备案、附则。9月1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苏省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经省政府同意,成立全省湿地保护专家委员会,建立湿地保护专家库。组织开展省级湿地名录认定,提出首批省级湿地名录建议名单,利用高清遥感开展省级重要湿地范围、边界划定,并启动湿地标识系统制定工作。10月30~31日,召开全省湿地保护工作会议,进一步加强湿地保护和修复工作。全省湿地总面积为282.2万公顷,其中自然湿地194.6万公顷,人工湿地87.6万公顷。2017年,修复湿地0.36万公顷,自然湿地保护率达48.2%。完成徐州九里湖、句容赤山湖、扬州凤凰岛3处国家湿地公园试点验收,新建启东圆陀角、宿豫杉荷园、扬州三江营、无锡宛山荡、昆山阳澄东湖5处省级湿地公园,新建南京滁河、宜兴丁蜀太湖、泗阳淮沭河等湿地保护小区35处。开展全省湿地管理与生态监测平台建设,建成2处国家级湿地生态定位站,建立湿地实时监测站点27处。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开展野生动植物栖息地修复,组织实施地带性森林生态植被保护与恢复工程,对宜兴龙池山、连云港云台山、句容宝华山典型常绿、落叶针阔混交林地带性植被加以保护,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对重点保护目标物种采取清杂、保育、生境恢复、野外回归等针对性保护措施。保护拯救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对秤锤树、中华虎凤蝶、东方白鹳、金钱松、银缕梅、香果树、勺嘴鹬、南京椴等8个珍稀濒危动植物物种进行种群保护、原生境改造与野外种群恢复。开展江苏省湿地濒危鸟类种群动态监测,在宜兴龙池省级自然保护区设置地带性植被动态固定样地1个。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大丰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不断完善,麋鹿种群数量达4101头。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2017年,全省林业有害生物发生情况稳中有降,危害程度中等偏轻,仅有少数林业有害生物在局部地区成灾。全省主要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约10.26万公顷,同比下降3.2%,成灾率控制在1.8%以内。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面积0.68万公顷,同比下降7.7%,病死松树6.92万株,同比下降18.6%,连续十三年实现发生面积与病死株数“双下降”,常熟市综合治理成效显著,成功实现疫情发生零记录;美国白蛾疫情发生面积7.05万公顷,同比下降8.17%,全年仅新增南京市栖霞区1个县级疫区;以舟蛾为主的杨树食叶害虫发生面积2.1万公顷,整体危害程度较轻,基本保持有虫无灾状态,主要风景区、交通要道两侧及重要窗口区域,树木叶片保存率达95%以上。草履蚧、桑天牛等杨树枝干害虫危害较重,并在局部地区造成成片林死亡。黑翅土白蚁、重阳木锦斑蛾、栎掌舟蛾等次要害虫种群上升趋势明显,危害有所加重。受极端气候影响,生理性病害同比危害严重。开展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考核,联合江苏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开展为期2年的“服务林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障进出口林产品安全”联合执法专项行动,重点保障种质资源安全引进、促进优质林产品优进优出、开展国门生物安全宣传和建立联合协作长效机制。完成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全省林业有害生物2003种,其中外来有害生物20种,确定一批新记录种,编制有害生物名录和图谱,建成省级林业有害生物标本室,存放病、虫、植物标本近2000盒。

【森林防火】  2017年,全省共发生森林火灾11起,过火面积17.9公顷,受害森林面积1.8公顷,未发生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确保了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等紧要期和“一带一路”北京峰会、江苏发展大会等重点时段的森林资源安全。围绕省政府森林防火责任状目标任务,提升森林防火应急处置能力。全省森林公安开展为期2个月的“查隐患、破火案”专项行动,共排查出火灾隐患86处,当场制止违规用火42起,送达整改通知书21份。2017年,全省共开展森林火灾扑救应急演练(技能竞赛)活动21次,举办培训班24期,参加人员3500余人次;举办第八届全省森林消防技能竞赛和全省森林消防应急指挥通信演练。扎实推进森林防火现代化体系建设,2017年,各级财政投入森林防火的建设资金达3亿元,重点地区达到每亩200元,全省新(改)建防火通道80余公里、生物防火林带30余公里、工程阻隔带(网)40余公里,添置风力灭火机400余台、机动细水雾系统10套、各种水泵66台、储气式泡沫灭火枪20把、灭火弹5万余枚,新购森林消防水车4辆,新组建1支森林消防专业队。全省各地投资6000多万元,新建(改建)森林防火指挥中心5处,以加强森林防火指挥中心信息指挥系统及林火视频监控等项目建设。与新华日报社签订“森林防火宣传战略合作协议”,加大森林防火公益宣传;全省共印发防火宣传资料20余万份,张贴、悬挂宣传标语、横幅5万多条,出动宣传车3万辆次,新增、翻新固定宣传牌4000多块,电台、电视台播放12万余次。各地与气象部门加强协作,强化森林火险天气预测预报与发布工作。

【 林业产业】  2017年,全省林业总产值4527亿元,其中第一产业1148亿元,第二产业2786亿元,第三产业593亿元。人造板产量5433万立方米,木竹地板产量3.3亿平方米,分别列全国第二和第一,绿色环保型产品份额加大。邳州市银杏产业获首批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6家企业获批第三批国家级林业龙头企业。开展“林业电子商务研究”、“江苏省林药高效栽培模式研究”软课题研究;完善产业扶持政策,重点扶持木竹加工业转型升级和节能、环保、绿色产品的生产。组织企业参加第十届义乌国际森博会和江苏现代农业科技大会,取得丰硕成果,支持华东森林产品电商城建设。东台黄海国家森林公园、盱眙铁山寺国家森林公园入选第一批全国森林体验和康养基地试点,常熟市和宜兴市被确定为森林旅游示范县。大丰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举办第五届麋鹿争霸赛,新增人与动物互动项目,人工驯养小麋鹿“首秀”迎来广泛好评,投入1500万元改善和新增旅游服务设施,年接待游客80万人次,旅游收入突破1000万元,比上年增长15%。

【林木种苗】  2017年,全省有苗圃65429处,林木种苗育苗面积19.61万公顷,苗木产量57.4亿株,林木种苗总产值357.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3%、6.3%、32.0%、24.5%。2017年,全省实际用苗量(含销售量)32.2亿株、用种量149万千克、良种穗条5813万条。加强林木良种选育推广,公告审认定林木良种28个。强化重点林木良种基地管理考核,考评26家省级以上林木良种基地,新增2个国家级良种基地,新认定林业保障性苗圃20处,启动省级良种基地和省级种质资源库认定工作。全省主要造林树种良种使用率达90%以上。推进林木种质资源清查和验收,淮安市、连云港市、苏州市、徐州市完成种质资源清查工作,对4个国家级林木种质资源库进行现场考评,4个资源库年度新增种质38份,审认定良种6个,申报植物新品种8个。

【林业改革】  督促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编报工作,加强对国有林场改革进度和改革政策落地的督查指导。研究制定符合江苏实际的国有林场改革配套政策体系。全面完成改革实施方案审批,根据批复方案,全省纳入改革范围的73个国有林场整合为59个,其中42个国有林场定性为公益性事业单位,共核定事业编制1155个;其余17个保持企业性质不变,定性为公益性企业。为确保改革举措落实到位,依据各地国有林场改革进展情况,按照“先改先补、后改后补、不改不补”的原则,省财政厅、省林业局下达中央财政支持江苏省国有林场改革补助资金4.28亿元,按每位林场职工2万元的补助标准分配下达,主要用于解决国有林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和分离林场办社会职能等问题,惠及全省1.2万多名国有林场职工。争取省交通厅将林区公路纳入全省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计划建设林区公路16.28公里,补助60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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