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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首批省级重要湿地名录(初稿)》编制完成
发布日期:2018-12-29 16:54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省政府办公厅《江苏省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及《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根据《江苏省湿地名录管理办法(暂行)》,省林业局将首批省级重要湿地名录划定工作作为省林业局2018年度50项重点工作之一,全力予以推进。经过一年多时间,我局先后完成了工作部署、培训、建议名录确定、县(市、区)人民政府核实确认、设区市政府核实确认、省林业局审核汇总等一系列程序,编制完成了《江苏首批省级重要湿地名录(初稿)》(以下简称《名录》)。

2018年12月25日,卢兆庆副局长专题听取《名录》相关工作汇报。卢兆庆要求,湿地名录要按照湿地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湿地生物多样性的原则进行划定,下一步,将《名录》修改完善后,提交湿地保护专家委员会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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