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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规范行政许可行为
发布日期:2018-11-09 14:56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相关通知精神,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的监管,近期,江苏省林业局印发了《江苏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行政许可事项随机抽查工作实施办法》,主要针对江苏省林业局实施的松材线虫病疫木制作人造板和造纸的定点加工企业审批,以及江苏省林业有害生物检疫防治站依法实施的从国外引进林木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检疫审批、森林植物检疫证书核发、产地检疫证核发、从省外调入规定必须检疫的森林植物检疫及其产品审批共5项行政许可事项的被许可人进行随机性事中事后监督检查。

《办法》明确了各项审批的随机性事中事后监督检查的具体内容,并建立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行政许可事项随机抽查实施检查人员名录库和被许可人名录库制度,检查人员和对象均从名录库中随机抽取。随机抽查前,检查人员开具《江苏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行政许可随机抽查通知书》,并告知检查对象。

《办法》指出,根据随机抽查结果,对被许可人存在需要整改的问题,通知被许可人限期整改,如发现检查对象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植物检疫条例》《江苏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并将其纳入国家和江苏省规定的实施“联合惩戒机制”范围。实行被许可人黑名单制度,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被许可人,或者在责令整改后仍然问题突出的被许可人,列入黑名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江苏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行政许可事项随机抽查工作实施办法》的施行,有利于加强和规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行政许可的事中事后监管,有利于全面提高林业有害生物行政许可管理效能,也必将有力推进林业有害生物检疫防治事业法治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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