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各地动态
泰州市海陵区“盘羊三号行动”取得成效
发布日期:2018-11-08 13:35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严厉打击各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根据省林业局和泰州市农委统一部署,海陵区在10月中旬至11月上旬期间,全面开展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专项行动,代号为“盘羊三号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猎捕、经营利用和非法运输、走私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加强舆论宣传,做好源头保护。在野生动物活动重要区域悬挂横幅、设立警示牌;在人员聚集地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单;在经营利用野生动物的驯养繁育场所做好野生动物保护和管理的政策法规宣传。活动期间,全区共开展普法宣传教育10次,发放爱护野生动物倡议书500份,发放《野生动物保护法》宣传手册1000余份,在野生动物重点活动场所安装警示牌40余块,悬挂宣传条幅30幅。全力营造强大的宣传舆论氛围,号召广大群众积极提供违法犯罪线索,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开展联合执法,提高打击力度。区林业执法大队联合区农业执法大队,结合非洲猪瘟、候鸟禽流感等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在野生动物栖息繁衍地、栖息停歇地、迁徙通道及活动区域组织巡护;联合公安海陵分局对辖区内的农贸市场、花鸟市场、木材市场、饭店、酒楼等涉及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交易的场所进行突击检查,对火车站、汽车站、邮局等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重点运输通道进行集中清理整治。活动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20人次,其中警力10余人次,出动车辆20余次;共抓获犯罪嫌疑人4人,查获黑斑蛙死体100只,活体340只。

加强行政监管,规范市场秩序。对全区所有野生动物驯养繁育场所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清理整顿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切实加强对野生动物行政许可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和落实行政许可制度及配套制度。切实加强对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的安全检查,严厉打击未经批准擅自出售、利用其人工繁育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坚决遏制以人工养殖为幌子,设立收购点非法收购来源不明的野生动物的行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依法保护全区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