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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启动“规范林业执法行为 提升林业执法能力”专项行动
发布日期:2018-01-31 08:49 浏览次数: 字体:[ ]

1月26日,国家林业局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国家林业局局长张建龙宣布启动“规范林业执法行为提升林业执法能力”专项行动。

会议邀请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张雪樵以《新时代的公益诉讼》为题作专题讲座。张雪樵从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重大意义、公益诉讼制度的立法解读、涉林公益诉讼案件相关问题分析、协同配合共同推进公益保护四个方面,对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及其特点作了详细解读,深入分析了行政公益诉讼试点中反映出的林业行政执法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林业部门应对行政公益诉讼时需要把握的关键环节,对各级林业部门有效应对行政公益诉讼、全面加强林业法治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张建龙说,加强林业法治建设,提升依法治林水平,关系国家生态安全和人民生态福祉。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林业部门认真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林业立法、执法和普法工作,林业法治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林业改革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但是从林业行政执法的实践看,仍然存在法治意识、法治思维不强,依法行政能力不足;执法不到位,不作为、乱作为现象时有发生;缺乏有效司法沟通协调机制,一些法律制度执行难等突出问题。

张建龙指出,党的十九大把全面依法治国确立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明确指出实行最严格的生态保护法律制度,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自然生态的行为。各级林业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认真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的各项要求,深入查找问题和不足,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升林业法治水平,为新时代林业现代化建设提供法治支撑和保障。

张建龙强调,启动“规范林业执法行为提升林业执法能力”专项行动,目的就是要按照“深入查找、标本兼治,积极应对、健全机制”的原则,对林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特别是涉林公益诉讼案件中反映出的问题进行一次全面彻底梳理,分析深层次原因,及时发现和解决林业行政管理和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最终推动林业立法、普法、守法全面均衡发展。要通过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林业部门法治意识,解决各级林业部门在行政管理和执法中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健全各级林业部门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制度,建立和完善与司法机关之间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实现以执法促立法、全面提升林业法治水平的目标。

张建龙要求,各级林业部门要举全局之力,多措并举,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作风和干劲狠抓落实,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着力提升依法治林水平。要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要周密部署,分步实施,不断推动专项行动向纵深开展。要深入排查,认真整改,做到查找问题精准,整改措施有力。要完善机制,形成合力,综合运用行政、刑事、民事等手段,建立林业与司法机关的沟通协调机制。要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共同推进林业执法水平再上新的台阶。

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张永利、刘东生、李树铭,局党组成员谭光明,总经济师张鸿文,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专职副总指挥马广仁等出席会议。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共分为三个阶段:一是摸底排查阶段(2-4月),主要对2015年以来本地区发生的林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涉林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进行全面梳理排查,查找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二是提出对策阶段(5-6月),要对自查梳理出的各种问题,进行分级归类整理分析,并提出整改的意见建议。三是落实整改阶段(7-9月),要在自查梳理、提出整改措施的基础上,进行全面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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