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林业专题 > 国有林场改革 > 工作部署
射阳县国有林场改革顺利推进
发布日期:2018-01-16 13:41 浏览次数: 字体:[ ]

国有林场改革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部署的重大改革任务,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建设美丽中国的重大举措。射阳县林场(原名为射阳县黄沙港林场)建于1972年3月。沿省级二类河道黄沙河两侧河堤而建,职工总人数94人,其中在职61人,退休33人(含离休1人)。林场经营面积13559亩,其中省级生态公益林9370亩,主要树种有水杉、意杨、银杏、中山杉、榉树等。

自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启动以来,射阳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唐敬县长为组长的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为射阳县林场改革顺利推进奠定了坚实的组织保障。规范印发改革实施方案。射阳县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经省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批复同意后,2016年11月,射阳县人民政府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了《射阳县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射政办发〔2016〕55号)。落实机构编制人员经费。2016年12月,射阳县编委下发《关于明确射阳县林场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射编委〔2016〕42号),明确射阳县林场为正股级事业单位,经费渠道为财政差额补助,核定事业编制9个。2017年,射阳县财政已按9个事业编制核拨人员经费104万元。强化森林资源经营管理。编制射阳县林场森林经营方案,建立以森林经营方案为核心的森林经营制度。严格林地征用审批制度,杜绝林地变为非林地现象。完善林场职工社会保障。对2003年改制为企业性质的36名在职林场职工,恢复享受事业性质待遇,并补缴养老保险事企差额,解决职工后顾之忧。对现有在职职工,一个不分流、一个不下岗,有效维护林场和谐稳定。创新国有林场管理机制。建立人事管理,岗位管理,工资分配及内部管理制度,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有效激发林场活力。加大国有林场扶持力度。射阳县委、县政府积极支持林场的各项公益事业,将射阳县林场的房屋、道路、水利、电力、饮水、防火、有害生物防治等基础项目建设纳入县政府建设计划,并按1:1的比例安排生态公益林县级配套补助。2017年,射阳县财政安排射阳县林场生态公益林县级配套补助27.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