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林业局(农委),各有关单位:
2017年省林业科技创新与推广项目资金和立项计划已分别下达(苏财农〔2017〕52号、苏林计〔2017〕16号)。根据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和要求,经研究,决定召开省林业科技创新与推广项目管理暨2017年项目合同落实工作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时间:7月27日-7月28日;
地点:南京金陵晶元大酒店(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386号,总机:025-86203888)。
二、会议内容
学习《江苏省省级农业科技推广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15〕32号),开展省林业科技创新与推广项目管理工作培训,审定落实2017年项目合同。
三、参会人员
1.各设区市林业局(农委)科技管理部门负责人1人;
2.有关县(市)(详见附件1)林业局(农委)分管领导1人;
3.2017年省林业科技创新与推广项目承担单位负责人(省级项目单位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人)及项目执行专家各1人。
四、会议安排
会议分合同审定及会议培训2个部分进行(具体安排详见附件2)。
1. 会议培训:全体与会人员参加,时间为7月28日上午8:30—10:30。
2. 合同审定:
(1)宁外项目单位参会人员于7月27日上午11:30前报到,下午14:00—18:00进行项目合同审定;
(2)在宁项目单位参会人员于7月28日上午8:10在会场入口处报到;待会议培训结束后,上午至下午16:00进行项目合同审定。
五、有关要求
1.请各设区市林业局(农委)、省有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分别通知本辖区有关市县(市)林业部门和项目单位、本单位有关人员(项目计划详见附件3)按时参会;并于7月21日18:00前,将参会人员名单汇总后(会议回执见附件4)报省林业局办公室(邮箱:guanxin@jsforestry.gov.cn);会议统一安排食宿(在宁单位不安排住宿)。
2.合同审定专家组将对各项目合同逐一进行审定,并提出修改意见。请各项目执行专家携带笔记本电脑,按照专家组提出的审核意见,现场修改定稿合同文本,经审核专家签字同意后,将定稿的合同文本交省林业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审核通过,方可离会。
3.请各项目单位参会人员按要求参加会议并进行合同审定,过期不候。
联 系 人:管鑫、王进杰;
联系电话:025-86275507、86275520。
附件:1.参会县(市)林业局(农委)名单;
2.会议日程安排表;
3.2017年省林业科技创新与推广项目立项计划表(分设区市、省级单位下发);
4.会议回执(格式)。
江苏省林业局办公室
2017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