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林业局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补助项目的通知
苏林计〔2017〕14号
各市、县(市)林业局(农委),各有关林业科技推广单位:
根据《国家林业局办公室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7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任务计划的通知》(办规字〔2017〕52号)和《国家林业局科技司关于组织实施好2017年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补助项目的通知》(科推字〔2017〕4号)要求,现就做好我省2017年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补助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
1. 项目所依托的推广技术成果必须是国家林业局林业科技推广成果储备库入库成果(http://113.6.251.102:800/index.asp),优先选择2014年以来的林业科技推广成果。如使用他人科技成果,需同时报送成果使用协议。标准化示范区项目需依托2个以上已颁布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实施。
2. 项目申请单位为承担林业科技成果推广与示范任务的林业技术推广站(中心)、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国有林场和国有苗圃等单位。每个项目合作单位不超过2个。
3. 优先考虑在科技推广体系比较健全、标准化工作基础较好的地区和国家林业局已认定的生物产业基地、林业科技示范园区实施项目,并与国家林业局印发的《林业科技扶贫行动方案》(林科发〔2016〕164号)相结合。
4. 每个项目申请中央财政补助额度为80-200万元。资金支出范围主要包括林木新品种繁育、新品种新技术的应用示范、与科技推广和示范项目相关的简易基础设施建设、必需的专用材料及小型仪器设备购置、技术培训、技术咨询等。
5. 每个市(含区)、县(市)和省直单位限报1个项目。
6. 正在承担实施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项目的主持人不得作为2017年推广项目主持人,主持人必须是第一承担单位在职人员。
7. 对已验收并且实施效果好,后续工作有技术成果支撑的项目,可再次申报。
二、主要支持方向
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项目以提高林业贫困地区农民增收和发展水平为目标,充分发挥科技精准扶贫作用,对全国林业生态建设或林业产业发展有重大推动作用的先进、成熟、有效的林业科技成果推广与示范等相关支出进行补贴。主要支持方向如下:
1. 木本粮油类。重点推广木本粮油良种繁育及高效栽培技术。
2. 林特资源类。重点推广林药、林菌等林下种植及以林木资源和森林生态系统为依据的高效培育和加工利用等技术。
3. 林木良种类。重点推广珍贵用材林、彩色树种及优良乡土树种、经济林优良品种苗木繁育及高效丰产栽培技术等。
4. 生态修复类。重点推广优良生态树种繁育、困难立地造林、湿地保护等技术。
5. 灾害防控类。重点推广发生面积广、危害大的主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火灾监测与预警先进技术。
6. 标准化类(林业标准化示范区)。重点支持具有一定规模、能够按系列标准组织生产和管理,并辐射带动周边地区标准化生产的区域或基地。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各设区市、有关县(市)申报项目由同级林业主管部门报送省林业局,省直单位申报项目由所在单位科技主管部门报送省林业局。申报项目须报送申报文件1份,项目申报书(附件1)、项目申报表(附件2)各2份。上述材料报送省林业局办公室(南京市定淮门大街22号江苏林业大厦1018房间)。项目申报截止到5月15日,电子材料发至476306205@qq.com。
省林业局办公室:程祎、管鑫、王进杰 025-86275520、86275507。
附件:1.2017年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项目申报书
2.2017年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项目申报表
江苏省林业局
2017年5月8日
全文下载:苏林计〔2017〕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