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湿地保护率作为生态文明建设主要考核指标,已纳入江苏省“八项工程”监测指标体系,是衡量各市、县(区)经济社会综合发展的重要指标之一。宿豫区现有自然湿地面积708.4公顷,受保护自然湿地面积为210.23公顷,自然湿地保护率为29.68%,距2020年达到50%的目标任务尚有差距。为此,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湿地保护小区的建设工作。
为加强自然湿地保护管理工作,宿豫区积极推进湿地保护小区建设,编制《宿豫区砂礓河湿地保护小区建设方案》,并顺利通过专家组现场考察评估。近日,区农委将修改完善后的《砂礓河湿地保护小区建设方案》上报区政府审批。依照省林业局《关于建立湿地保护小区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文件要求,区政府批复了砂礓河湿地保护小区建设方案,要求区农委将与相关部门协作,积极开展砂礓河湿地保护小区的建设工作。
砂礓河湿地保护小区保护面积210公顷,其中自然湿地面积128.59公顷,湿地小区建成后,该区自然湿地保护率将达到47.8%,同时对区域湿地资源保护,湿地生态系统维护,改善生态环境,实现人与自然和谐,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