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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001354/2016-00295 主题分类:
发布单位: 江苏省林业局 发布日期: 2016-09-14
文 号: 苏林种[2016]14号 主 题 词:
摘要:
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加强乡镇林业工作站建设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6-09-14 16:44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设区市林业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林业局

乡镇林业工作站(以下简称“林业站”)是对林业生产经营实施组织管理的最基层机构,承担着政策宣传、资源管护、林政执法、生产组织、科技推广和社会化服务等职责,涵盖基层林业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为推动林业改革发展、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长期以来,机构队伍不稳、基础设施落后、经费投入不足、人员素质偏低等问题突出,林业站建设与绿色江苏建设任务极不相适应。为认真贯彻落实《林业工作站管理办法》和《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林业工作站建设的意见》(林站发〔2015〕14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服务大局、服务林农为导向,以稳机构、打基础、强管理、提素质、抓服务为主线,以提升林业站管理与服务水平为目标,以标准化林业站建设为重点,加大政策扶持,强化管理服务,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作出贡献。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全省林业站数量达到200个,职工人数(含农业服务中心林业工作人员)达到1200人。新建标准化林业站40个,做到有先进服务手段、有高素质从业人员、有规模示范基地、有严格规范管理制度、有稳定财政保障,全面提升全省林业站管理和服务水平,切实增强服务基层林业发展的能力。

二、重点任务

(三)加强管理机构建设。各地林业主管部门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了解本地区机构改革动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重视和支持,做好林业站管理机构的稳定工作。可以单独设立林业工作站的地方要尽快挂牌,明确人员和职能;单独设立专门管理机构有困难的地方,可以加挂林业工作站管理机构的牌子,理顺林业工作站管理体制。

(四)科学设置林业站。根据各地县域森林资源分布情况,因地制宜设置林业站。在丘陵山区、苗木重点产区等林业建设和保护任务繁重、生态重要和脆弱地区,以乡镇为单元设置林业工作站或在农服中心增挂“林业工作站”牌子,其他地区要在乡镇设置林业专业技术岗位,确保林业工作站机构建设与林业生态建设任务以及乡镇机构改革要求相协调。

(五)加快标准化林业站建设。按照《乡镇林业工作站工程建设标准》,积极推进标准化林业站建设,改善林业工作站工作条件,规范站务管理,提升林业站服务能力,力争做到“机构队伍稳定化、管理体制顺畅化、站务管理制度化、基础设施现代化、履行职责规范化、服务手段信息化、人才发展科学化、示范效益最大化”。要严格执行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做到专款专用,合理使用,切实发挥资金最大效益。

(六)加强人才建设。要通过公开招聘、按岗聘用等方式,把符合需要的人才招聘进来,把愿意投身基层的人员培养起来,把真才实学的技术骨干选拔出来,改善人才结构,为林业工作站注入新鲜血液。要完善和优化林业工作站培训手段,建立健全分级分类培训机制,加强乡镇林业技术人员培训。积极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法定期开展培训,鼓励林业站干部职工利用“全国乡镇林业工作站岗位培训在线学习平台”进行在线自主学习,通过举办林业站长、技术骨干能力测试、岗位培训等多种方式,对关键岗位技术人员进行系统培训,更新知识结构,提升能力素质,提高服务水平。积极落实职级晋升、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障等政策,探索形成以人为本、拴心留人、鼓励创新的长效机制。

(七)强化职能发挥。积极宣传贯彻《森林法》等法律、法规及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动员广大群众参与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和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加快培育森林资源,加快绿色江苏建设步伐。要充分发挥生产组织职能,加强林业工作指导,确保林业重点工程的顺利实施和各项林业生产任务的完成。要大力加强林业科技推广工作,抓好技术示范工作,积极培训各类农民技术能手,在技术推广、服务中抓好示范乡、示范村、示范户的建设,真正把科技兴林落实到千家万户。

(八)提升服务能力。各地林业站要丰富服务内容,从技术培训、市场信息、法律咨询、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等方面加强对林农的全方位指导和服务。积极推行“一站式”、“全程代理”等便民服务模式,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探讨利用“互联网+”形式,为广大林农提供便捷有效的服务。鼓励互联网企业研发面向基层、面向大众的林业站管理、培训、服务等信息化平台,及时为广大林农提供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促进林农增收致富。

三、保障措施

(九)强化组织领导。各地林业主管部门要深刻认识加强林业站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林业站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强化主体责任,制订具体措施,落实激励政策,做好跟踪督导,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十)加强沟通协调。积极与编制、发改、财政等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制定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努力解决好制约林业站发展的突出问题。

(十一)加大资金保障。全面落实中央关于“乡镇林业工作站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的要求,积极推动林业站人员经费全额纳入县地方财政预算。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切实加大对林业站建设的投入。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和监督机制,合理合规使用建设资金。

 

                                         江苏省林业局

                                         2016年8月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