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财建〔2016〕110号
各有关市、县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16年防护林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财建〔2016〕226号)和《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江苏省林业局关于下达江苏省防护林工程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苏发改投资发〔2016〕506号),经研究,现将2016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指标下达给你们,专项用于重点防护林工程建设,具体项目名称及金额详见附件,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30205.农林水支出-森林培育;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9,基本建设支出。
为了提高中央预算内资金使用效益,请迅速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理资金拨付手续,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同时,督促有关方面抓紧落实配套资金,确保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专项资金安排使用情况,接受财政部驻江苏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的监督检查。
附件:江苏省2016年防护林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表
江苏省财政厅
201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