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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001354/2015-00276 主题分类: 林业,林业
发布单位: 江苏省林业局 发布日期: 2015-09-23
文 号: 苏林种【2015】23号 主 题 词:
摘要:
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建设张家港暨阳湖国家生态公园试点的请示
发布日期:2015-09-23 16:49 浏览次数: 字体:[ ]

国家林业局:

  拟建的张家港暨阳湖国家生态公园位于江苏省苏州市下辖的张家港市杨舍镇南城区,规划面积3808.06亩,地理坐标为北纬31°8395″~31°8492″,东经120°5273″~120°5452″,东临金港大道,南至南二环路,北靠暨阳湖大道,西到西二环路、长安南路。建设管理单位为张家港市暨阳湖开发发展有限公司(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直属国企)。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始终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在暨阳湖国家生态公园的建设中,遵照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规定,依据生态公园建设的基本原则,以生态化理念为指导,综合运用生态技术手段,努力将公园建设成为集环境保护、休闲度假、科普教育于一体的国家生态公园,并使之成为生态环境保护基地、生态文明宣传基地、生态旅游休闲基地、生态成果展示基地和生态福祉共享基地。

  经审核,拟建的张家港暨阳湖国家生态公园管理机构健全,保护和发展目标明确,符合我省森林旅游发展规划,符合国家生态公园有关标准,我局同意其申报国家生态公园,恳请国家林业局审核批准。

  附件:相关申报材料

江苏省林业局

                               20159月23

(联系人:王伟 ,联系电话:   1367515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