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1354/2015-00248 | 主题分类: | 林业,林业 |
发布单位: | 江苏省林业局 | 发布日期: | 2015-06-01 |
文 号: | 苏林测〔2015〕20号 | 主 题 词: | |
摘要: |
各市、县(市、区)林业局(农委):
为确保我省第九次森林资源清查质量,规范检查监督工作,按照《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开展全省第九次森林资源清查工作的通知》(苏林测〔2015〕17号)、《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质量管理办法(试行)》(办资字〔2009〕63号)和《江苏省第九次森林资源清查操作细则》的要求,我局制定了《江苏省第九次森林资源清查质量检查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林业局
2015年5月26日
江苏省第九次森林资源清查质量检查办法
为切实做好我省第九次森林资源清查工作,明确质量检查要求,规范检查监督工序,保证清查工作质量,根据《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开展全省第九次森林资源清查工作的通知》(苏林测〔2015〕17号)、《江苏省第九次森林资源清查操作细则》和《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质量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方式
成立江苏省第九次森林资源清查质量督查组,由江苏省林业局夏春胜局长任组长,国家林业局华东森林资源监测中心何时珍副主任和江苏省林业局卢兆庆副局长任副组长,徐国钰、古育平、吴小巧、陆中二、王晓南、刘斌、黄众等同志为成员(详见附件1)。主要职能为:负责清查工作的质量管理,监督质量管理制度落实,组织开展质量检查工作,负责质量责任事故的调查与处理,通报质量检查情况。
全省成立13个质量检查小组(详见附件2),进行技术指导、省级质量检查,配合国家级验收。
二、检查数量
江苏省连续清查总体8536个样地,其中256个固定样地需进行植被生态状况小样方调查。
(一)外业:省级质量检查的样地数量应占样地总数的5%以上,凡进行植被小样方的固定样地必检。
(二)内业:内业阶段各项工作应进行全面检查,检查重点是样地调查记录。各调查工组应对所完成的样地调查记录进行全面复核,在此基础上由省级专职检查人员进行100%检查,复位样地要与前期样地记录逐项对照检查。
三、检查方法与要求
(一)检查方法应与外业调查方法一致。
(二)质量检查人员所检查样地的确定,既要考虑随机性,又要具有针对性。原则上各市、县(市、区)检查样地数量与所分布的样地数成正比。以林地(尤其是有检尺样木的林地)和地类发生变化的样地作为检查重点,并适当抽取部分处于偏远地区的样地;同时尽量减少与前期检查样地的重复,逐步扩大检查样地的覆盖面。
(三)外业检查由被检查人员陪同到现场进行,检查时应尽量使用原用仪器和测量工具;内业检查由被检查人员提供成品交检查人员检查。
(四)外业检查应在外业调查的前、中、后期均匀开展,并认真做好前期的技术指导工作;内业检查应于某一工序完成之后进行,前一工序的不合格产品,不允许进入下一个工序。
(五)外业检查一经发现不合格样地,原则上需扩大检查;若扩大检查后样地仍然不合格,则被检查工组前一阶段所完成的样地应全部返工。内业样地调查记录检查发现问题,原则上应由原调查人员负责处理;对于影响较大且无法内业解决的问题,应责令原调查人员重返现地进行补充调查,并加强监督。
(六)各项检查都必须作好检查记录,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质量评价。检查工作结束后应提交质量检查报告。
四、检查内容
(一)重要项目
1.样地固定标志:主要有固定标桩、定位树、周界标记、胸高线、样木标牌等,样地固定标志要符合《江苏省第九次森林资源清查操作细则》第二十七条的有关规定要求。
2.样地位置:所有样地均应绘制样地位置图。对于改设样地,引线定位时引点定位误差应小于地形图上1毫米所代表的距离,引线方位角误差小于1°,引点至样点的距离测量误差<1%;用GPS辅助定位时,纵横坐标定位误差均不超过10~15米,无GPS信号或GPS信号微弱、不稳定时,应采用罗盘仪进行引线定位。改设样地应详细检查前期样地不能复位的原因。
3.每木检尺株数:胸径大于或等于8cm的应检尺株数不允许有误差;胸径小于8cm的应检尺株数允许误差为5%,最多不超过3株。
4.胸径测定:胸径大于或等于20cm的树木,胸径测量误差小于1.5%,测量误差大于1.5-3.0%的株数不能超过总株数的5%;胸径小于20cm的树木,胸径测量误差小于0.3cm,测量误差在大于0.3cm小于0.5cm的株数不允许超过总株数的5%。
5.地类确定不应有错。
6.凡能够复位的样地而没有复位,随意改设样地者,视为不合格样地;复位样地中应复位而没有复位的样木其株数达3株以上者也视为不合格样地。
7.凡有伪造样地清查材料的,一经查出,责成全部返工,返工经费自理并通报批评。
(二)次重要项目
1.样地周界测量:改设样地周界测量闭合差应小于0.5%,复测样地周界长度误差应小于1%。如果因为周界测量超过误差导致出现漏测木和多测木,应按重要项目中的每木检尺株数要求进行评定。
2.权属、起源、林种、优势树种、植被类型的确定不应有错。
3.森林群落结构、林层、树种结构、自然度、森林健康等级、森林类别、公益林事权等级、保护等级、商品林经营等级、经济林产期等填写正确无误。
4.样地号、样地类别、纵横坐标、县代码及样地所在的省、市、县(市、区)、乡、村填写正确。
5.正确界定样木的立木类型和检尺类型,出错率不大于1%。检尺类型出现错误如影响到活立木检尺株数,则应根据“重要项目”中的第3项来评定样地质量。
6.绘制样木的位置图,标明样木编号,样木相对位置出错率不大于3%。
7.跨角林样地调查记录正确无误,四旁树株数和竹林株数误差不大于3%。
8.记载固定样地在间隔期内有无特殊对待,正确界定地类变化原因。
(三)其它项目
1.树高测定:树高10米以下时应小于3%,10米以上时应小于5%。
2.林分年龄与龄组:改设样地的最大年龄误差为一个龄级;复测样地的最大年龄误差为间隔期年数。龄组确定不应有错。
3.郁闭度、灌木覆盖度、草本覆盖度、植被总覆盖度、侵蚀沟面积比例、土壤砾石含量、基岩裸露,测定误差应小于0.10或10个百分点。
4.平均胸径、(乔木、灌木、草本)平均树高、可及度、森林灾害类型、森林灾害等级、天然更新等级、地类面积等级的填写不允许有错。
5.地貌、海拔、坡向、坡位、坡度、土壤名称、土壤厚度、腐殖质厚度、枯枝落叶厚度、土壤质地、地表形态、沙丘高度、覆沙厚度及其它调查因子与调查内容填写正确无漏。
五、质量评定
(一)样地调查外业检查质量评定
质量检查人员应根据外业检查内容和评定标准,按下述标准进行打分。
1.重要项目因子每出现一次错误扣20分,最多扣100分。
2.次重要项目因子每出现一次错误扣10分,最多扣100分。
3.其它项目因子每出现一次错误扣5分,最多扣100分。
用样地总评分评定样地外业调查的质量,每个检查样地调查质量满分为100分,总评分在80分以上(不含80分)的样地为合格样地,否则为不合格样地。
样地总评分=100-(重要项目被扣分+次重要项目被扣分+其它项目被扣分)
当重要项目、次重要项目、其它项目中任何一项被扣分达到100分,或者其三项被扣分之和达到100分时,则样地外业调查质量总评分为0分。
(二)样地调查记检查质量评定
样地调查记录按以下标准评定为合格、不合格两类。
1.重要项目因子每出现一次错误扣20分,最多扣100分。
2.次重要项目因子和其它项目因子中,除样地号、样地类别、图幅号、地方行政编码、平均胸径、地貌、海拔、坡向、坡位、坡度、土壤名称以外的因子每出现一次错误扣10分,最多扣100分。
3.样地号、样地类别、图幅号、地方行政编码、平均胸径、地貌、海拔、坡向、坡位、坡度、土壤名称因子每出现一次错误扣7分,最多扣100分。
4.样地调查记录质量评分100分为满分,评分80分以上(不含80分)者为合格样地记录,否则为不合格样地记录。
5.检查验收中发现的错漏项除样地号、样地类别、图幅号、地方行政编码、平均直径、地貌、海拔、坡向、坡位、坡度、土壤名称等因子外,应责令原调查人员重返现场重新调查修正,否则按伪造材料处理。对检查验收不合格的样地记录,经复核修正后,应重新申请检查验收。
(三)综合评定
按外业检查合格率占70%、样地调查记录检查验收合格率占30%,计算外业调查的综合合格率,对各地固定样地调查质量进行综合评定。评定等级分为四等:优(综合合格率≥95%)、良(综合合格率85%-94%)、可(综合合格率75%-84%)、差(综合合格率<75%)。
附件:1.江苏省第九次森林资源清查质量督查组成员名单
2.江苏省第九次森林资源清查质量检查组人员名单
3.江苏省第九次森林资源清查固定样地外业质量检查表
附件1
江苏省第九次森林资源清查
质量督查组成员名单
组 长:夏春胜(江苏省林业局局长)
副组长:何时珍(国家林业局华东森林资源监测中心副主任)
卢兆庆(江苏省林业局副局长)
成 员:徐国钰(江苏省森林资源监测中心主任)
古育平(国家林业局华东森林资源监测中心处长)
吴小巧(江苏省林业局办公室主任)
陆中二(江苏省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处处长)
王晓南(江苏省林业局发展规划与资金管理处处长)
刘斌(江苏省森林资源监测中心副主任)
黄众(江苏省森林资源监测中心副主任)
附件2
江苏省第九次森林资源清查质量检查组人员名单
序号 |
人员 |
单位 |
联系方式 |
分片 负责人 |
1 |
张谷 |
无锡市 |
13814020003 |
徐国钰 |
2 |
王奕(组长) 翁轶 |
淮安市 |
13451821852 15895994945 |
|
3 |
曹蕾 |
泰州市 |
13814009706 |
|
4 |
李思刚 |
常州市 |
13951723927 |
刘斌 |
5 |
蒋婷婷 |
南通市 |
13705189948 |
|
6 |
徐钊 |
连云港市 |
17712889881 |
|
7 |
陈欣 |
盐城市 |
13809033773 |
|
8 |
曹国华 |
镇江市 |
13813893603 |
|
9 |
倪健忠 |
南京市 |
13912962741 |
黄众 |
10 |
程小义 |
徐州市 |
13951823088 |
|
11 |
郑刚 |
苏州市 |
13951799027 |
|
12 |
岳金平 |
扬州市 |
13851813935 |
|
13 |
张明 |
宿迁市 |
13814008501 |
附件3
江苏省第九次森林资源清查固定样地外业质量检查评定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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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市、区) |
样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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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重要项目 |
次重要项目 |
其它项目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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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地 |
样地 |
每木检尺株数 |
胸径测定误差 |
地类确定 |
样地 |
周界 |
权属 |
起源 |
林种 |
优势 |
龄组 |
林分结构与经营因子 |
样地 |
立木、检尺 |
样木 |
跨角 |
地类变化 |
林分 |
立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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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cm |
<8cm |
≥20cm |
<20c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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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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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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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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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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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1、林分结构与经营因子:指森林群落结构、林层、树种结构、自然度、森林健康等级、森林灾害类型、森林灾害等级、森林类别、公益林事权等级、保护等级、商品林经营等级、经济林产期、抚育措施、郁闭度、四旁树株数、竹林株数、指植被类型、灌木覆盖度、草本覆盖度、植被总覆盖度、侵蚀沟面积比例等。 调查员:调查日期: 2015年月日 6、样地质量等级评定检查员:检查日期: 2015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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